4月6日,紅星新聞記者從四川達州市渠縣公安獲悉,該縣桔子酒店不履行防疫責任、漠視防疫通告和規定,被公安機關依法立案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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渠縣公安通報稱,經調查,來自中高風險地區人員葉某豪在3月30日晚入住渠縣桔子酒店,而桔子酒店在明知其是風險地區返渠人員卻沒有查驗其行程碼及健康碼,也沒有及時向所在社區報告并落實管控措施,而是允其入住和隨意外出。
目前,該名中高風險地區返渠人員已按照規定落實相應管控措施,桔子酒店已被責令停業整改。
渠縣桔子酒店的行為給疫情防控工作帶來了嚴重影響,其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之規定涉嫌拒不執行人民政府在緊急狀態情況下依法發布的決定、命令及《四川省旅館業治安管理辦法》第二十八條之規定,涉嫌未建立來訪管理等制度,應依法追究法律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五十四條之規定,決定對渠縣桔子酒店依法立案調查。
渠縣公安提醒,疫情防控是全社會、每個人共同的責任,請大家自覺遵守疫情防控相關規定及通告要求,主動報備行程并配合相關部門工作,對違反疫情防控相關法律法規構成違法犯罪的,公安機關將依法嚴厲打擊!
紅星新聞記者 張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