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禮秋 封面新聞記者 陳章采
近日,四川省自貢市大安區牛佛派出所來了一位特殊的客人:轄區居民鄒某飲酒后駕駛無牌二輪摩托車來派出所辦理個人業務,被民警發現其酒后駕駛機動車,隨即受到處罰。
當日7時許,鄒某吃早餐的時候喝了二兩白酒。9時30分許,鄒某駕駛無牌二輪摩托車來到牛佛派出所辦理個人業務。民警在與鄒某交談過程中聞到酒氣,通過詢問了解到鄒某剛剛駕車前來派出所,民警立即將鄒某控制并調取相關監控視頻固定證據。隨后經呼氣式酒精檢測儀檢測,鄒某酒精含量為28mg/100ml,屬于“酒駕”。鄒某自稱知道“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酒駕”進派出所是因為心存僥幸,后悔不已,表示今后一定嚴格遵守法律法規,不再觸犯。
公安機關依法對鄒某“酒駕”+“無牌”+未按規定購買交通強制險+機動車未按規定登記上戶等四項交通違法行為合并處以罰款1650元,暫扣機動車駕駛證6個月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