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書顯示,鄭某之所以行兇,是因他和叔叔兩家人因老人贍養等問題存在矛盾多年,后又因叔叔家修院壩占自家土地等原因產生矛盾,加之被堂弟毆打激化矛盾后,認為從中調解的時任村支書朱某有失公平,遂產生報復鄭某海和朱某的想法。

  對此,鄭某海在出院回家后曾向紅星新聞記者證實,兩家人確因贍養老人問題矛盾較深。他稱,多年前和哥哥分家后,兄弟倆分別供養父母。但分家后不久,父親病重,哥哥提出一起供養父母。后父親于1990年因病去世,兄弟倆一起辦了喪事后,約定每月各出45元供養母親。

  “但我給了一年半,他只給了兩個月。”鄭某海說,后經村干部協調,兄弟倆一起供養母親,但兩家人因此矛盾較深,多年不來往。

  對于修院壩占地的事,鄭某海及妻子稱,2017年他家修水泥路至院壩,確實占了鄭某竹林,但事前已和鄭某談好,給了600元。此后發生矛盾,是因修的院壩堡坎垮在鄭某父母菜地上,鄭某便駕車將剛鋪的水泥路壓壞一小段,小兒子因此和鄭某發生抓扯。“村干部和派出所警察都來了,他(鄭某)也沒受傷。”

▲2017年,因鄭某海家修這條路,兩家人再起糾紛。▲2017年,因鄭某海家修這條路,兩家人再起糾紛。

  案發前與鄭某一起生活的前妻張某曾告訴紅星新聞記者,她知道鄭某父母和鄭某海之間因贍養老人存在矛盾多年,2017年修路的事導致矛盾激化,也與兩家人的積怨多少有些關系。但她認為,鄭某海家的人也有不講理的地方。

  “雙方抓扯,他(鄭某)也沒受傷,就去輸液花了兩三百塊錢。”在鄭某與堂弟因修路占地發生抓扯后,曾到場的朱某說。

  索賠:

  侄兒獲刑13年

  叔叔起訴索賠近87萬

  案發后,因傷勢危重,鄭某海被送往四川大學華西醫院搶救。經法院查明,從2020年1月25日入院,到2月28日出院,他在川大華西醫院住院治療33天,花費醫療費151979.48元,鄭某家人代為支付了醫療費4萬元。后因治療需要,鄭某海轉入資陽市第一人民醫院,繼續住院治療17天,花費醫療費2634.47元。此外,出院后因治療需要,自行購買藥物共計817元。

  后經鑒定,鄭某海雙眼爆炸傷后遺功能障礙構成重傷一級,顱腦損傷和面部損傷后遺容貌損毀(輕度)構成重傷二級,左手外傷及左肩腹側、左上臂腹側上段、左前臂上段外側、左前臂中下段瘢痕構成輕傷二級。

  案發后,鄭某哥哥自愿為其賠償了朱某經濟損失10700元,取得朱某諒解。

  此外,在2020年5月和6月,鄭某海委托鑒定中心,對自己的傷殘疾程度、誤工期、護理期、營養期、后續治療費等進行了鑒定,鑒定結論為:外傷后行額葉腦挫裂傷伴異物切除術,應評定為人體損傷致殘疾程度九級;外傷后面部瘢痕形成,應評定為人體損傷致殘疾程度九級;外傷后右眼視力下降、左眼無光感,應評定為人體損傷致殘程度三級;誤工期為150日,護理期為60日,營養期為60日;后續治療費為4.6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