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外做焊工多年,并以此為生,但過去兩年多,54歲的鄭某海已無法拿起焊槍。待在老家的他還因左眼失明,生活上存在不便。

  這一切,源于兩年前的正月初一,剛回家幾天的他,被侄兒鄭某用“土炸彈”炸傷致殘,左眼失明、右眼視力模糊,全身多處受傷。不僅如此,鄭某還火燒了時任村支書家偏房,致村支書家損失上萬元。

  事后,鄭某因犯故意殺人罪、故意毀壞財物罪,加上犯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被判處合并執行有期徒刑13年。同時,鄭某海就民事賠償提起訴訟,向侄兒索賠醫療費、誤工費、殘疾賠償金、精神撫慰金等損失86.9萬余元(紅星新聞此前報道:四川資陽村莊連環案調查:男子炸傷叔叔火燒村支書家獲刑13年,叔叔致殘索賠80萬)。

  2022年4月8日,紅星新聞記者了解到,經一審和二審,法院判決:除已支付的4萬元,鄭某還應賠償鄭某海各項損失19.6萬余元。法院認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案件中,殘疾賠償金和精神損失未列入法律規定的賠償范圍。

  鄭某海兒子稱,目前,父親仍未拿到法院判決的賠償金,他們也在繼續走法律途徑,看是否能將父親因此不能做焊工的損失,納入應賠償的物質損失。

  案發:

  自制“土炸彈”炸傷叔叔

  還火燒村支書家偏房

  時間回到2020年春節。在外地做焊工的鄭某海回到老家,和家人一起過春節。

  2020年1月15日,正月初一,鄭某海在早上6時許發現家中停電,便起床到電表處察看。事后他回憶,當時他準備合上電閘,就被炸得當場昏迷。

  隨后,因全身多處被炸傷,傷情危重的鄭某海被家人送至在成都的四川大學華西醫院搶救。

▲鄭某海事后指出他被炸傷時電表所在的位置。▲鄭某海事后指出他被炸傷時電表所在的位置。

  在此之前的幾個小時,時任村支書朱某在凌晨3時許接到弟弟電話后,發現自家偏房起火,隨即和家人一起滅火。

  “當時我們睡在靠后面的一間屋里,是相鄰的弟弟家發現后,打電話把我們喊醒的。”朱某妻子回憶說,等他們來到門前的院壩,發現堆放鄉廚用具的偏房屋頂燃起了火苗。他們趕緊斷電并潑水滅火,“還好,火苗沒有通過電線竄到正屋。”

  大火撲滅后,朱某和家人發現,偏房和里面堆放的1000多張塑料椅子、100多張桌子,以及篷布和傘,全被燒毀。后經認定,朱某家被燒毀物品,在鑒定基準日價格為10709元。

▲時任村支書朱某家被燒毀的偏屋(紅圈處)已重新搭建。▲時任村支書朱某家被燒毀的偏屋(紅圈處)已重新搭建。

  當晚,鄭某被民警抓獲歸案,兩起案件都與他有關,被炸傷的鄭某海還是他親叔叔。

  經查明,春節前,鄭某便將鞭炮、炸藥等裝入白酒瓶內制成“土炸彈”,后將該爆炸裝置藏匿起來。

  案發當天零時許,鄭某將事先準備好的爆炸裝置、兩瓶礦泉水瓶裝的汽油、頭套、手套、打火機等作案工具裝入背包,并在途中制作了簡易梯子,隨即來到叔叔鄭某海家。到了叔叔家屋后,他登上自制的竹梯,將叔叔家大門旁電表處的閘刀拉開斷電,并將爆炸裝置安裝在電表隱蔽處。

  隨后,鄭某又沿小路來到村支書朱某家偏房,將事先準備好的汽油沿屋頂縫隙潑灑到屋內,點燃后離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