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8日,對方又給小胡發來一個賬號和密碼,以繳納稅費、保證金等為由,讓小胡分別于19日、20日、21日、25日使用自己的手機和媽媽的手機在APP內多次購買“禮品卡”。直到3月26日,小胡再次購買84000元的“禮品卡”時被其媽媽發現,此時小胡已充值142362元。吳女士趕快報警求助,希望幫忙追回其損失的錢財。
紅星新聞記者從警方處了解到,年僅16歲的小胡之所以有這么多錢,是因為其知道母親的手機支付密碼。她稱多次將媽媽手機里的錢轉到自己手機里,然后進行支付……
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的調查處理中。
警方提示:
達州警方提醒市民在網購時,最好選擇官方網站或正規網店,切記不要貪圖便宜、輕信小廣告,遇到低于市價過多的商品時應謹慎購買,切不可輕信陌生“QQ好友”轉發的誘惑性信息,不可輕易點擊短信、QQ、微信中的各種付款鏈接,不可隨意掃描二維碼,仔細核實產品、賣家信息,發現被騙后及時報警。另外,孩子被騙,家長也應多思考一下,切忌將手機支付密碼告訴孩子,切忌在非正規平臺上購物。
紅星新聞記者 張楊 警方供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