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線記者 張庭銘 盧薇
四川在線記者從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獲悉,近日,雅安市寶興縣法院在審理的一起盜伐林木案中,6名被告人通過四川聯合環境交易所自愿認購了24000千克的“碳匯”用于盜伐林木行為的替代性生態修復。據悉,該案是四川省首例引入“碳匯”理念開展的修復性司法案件,也是四川首例應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下稱民法典)中“侵權人賠償生態環境受到損害至修復完成期間服務功能喪失導致的損失”的案件。
根據調查,2021年5月到9月,被告王大志(化名)等6人先后在四川省雅安市寶興縣、天全縣境內盜伐7株高大喬木(3棵楓樹、4棵槭樹),給當地生態環境造成損害。為保護大熊貓國家公園生物多樣性和確保受損生態環境及時修復,寶興縣法院引入“碳匯”修復理念,多次與四川聯合環境交易所探討方案,促使6被告人自愿從四川環交所認購24000千克“碳匯”,用于修復其破壞的生態環境。本案中,六被告人除進行“碳匯”修復外,還將根據修復作業設計再補栽補種70棵云杉。
“碳匯”修復和一般的修復到底有啥不同?具體如何操作?有什么意義?為此,4月11日,四川在線記者采訪了參與修復工作的雅安市中級人民法院環資庭法官周恒旭、四川聯合環境交易所董事長何錦峰以及四川師范大學法學院副教授甘露,來告訴你這起“第一案”背后的法律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