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線記者  邵明亮

  4月14日,四川在線記者從四川省河長制辦公室獲悉,近日,四川省出臺《2022年四川省河湖長制激勵工作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旨在健全正向激勵機制,促進各級各地創先爭優、比學趕超、深入推動河湖管理保護各項工作。

  根據《方案》,2022年,四川省將統籌安排2000萬元省級水利發展資金,對獲得國務院督查激勵的市、縣給予500萬元省級配套激勵;除此之外,對考核綜合排名前3的市(州)分別給予400萬元激勵,對進步最大的市(州)給予300萬元激勵。

  各地獲取激勵資金后如何使用?《方案》要求,激勵資金的使用管理要按照《四川省水利發展資金管理辦法》執行,主要用于河湖管理保護等方面,不得用于征地移民、城市景觀、財政補助單位人員經費和運轉經費、交通工具和辦公設備購置、樓堂館所建設等方面。此外,市(州)可根據工作實際,自主統籌安排用于河湖管理保護方面的項目建設。

  據四川省河長制辦公室相關負責人介紹,自2019年起,水利部對全國河湖長制工作真抓實干、成效明顯地方進行激勵,四川省于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連續三年獲得國務院督查激勵。2021年,省總河長全體會議也對全面深化河湖長制作出部署,明確要求深化河湖長制激勵、考核、暗訪、督查、河湖重點工作、長江流域協調等6個方面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