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錯過下車地點,一名女子與客車司機發生口角,后來更是上前拉拽行駛中的客車方向盤,司機緊急制動停車……這是2021年9月27日早晨發生在四川南充城區的一幕,客車的行車記錄顯示,事發時,車輛正以30km/h左右的速度行駛在一段城區道路。此次搶奪方向盤幸未造成人員傷亡和其他損失。4月24日,南充順慶區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此案,法官當庭宣判,女子肖某因妨害安全駕駛罪被判處拘役3個月(緩刑5個月),同時處罰金2000元。
事發——
錯過下車點
49歲女子竟拉拽客車方向盤
2021年9月27日清晨8時許,一輛由廣安市武勝縣烈面鎮出發,開往南充的客運班車行駛到嘉陵區元寶山(小地名)附近時,在此等候進城的肖某上了車。
肖某今年49歲,她當天本來進城后會在嘉陵區一小區附近下車,但因錯過下車地點,便與客車司機杜某發生了口角。上午9時許,當客車行駛至南充順慶區玉帶南路二段與南門西街交匯處時,肖某從自己的座位上走至客車駕駛位旁邊要求下車,并隨后用左手拉拽客車方向盤,致使客車在行駛中向右偏離,行駛至右側車道上,客車司機杜某緊急制動停車,并打電話報警。
客車行車記錄顯示,事發時車上共有10余名乘客,車速在30km/h左右。監控畫面中能夠看到,肖某拉拽了一下方向盤后,杜某便緊急制動停車。幸運的是,這一突發情況發生時,客車兩邊沒有其他車輛和行人,未造成人員傷亡和其他財產損失。
據車內一位乘客回憶,肖某看到司機打電話報警后,也沒有離開,而是在原地等待民警的到來。
宣判——
犯妨害安全駕駛罪
被判拘役3個月 處罰金2000元
4月24日上午,本案在南充市順慶區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據悉,本案由法院院長擔任審判長,檢察院檢察長出庭支持公訴。
紅星新聞從庭審現場獲悉,面對公訴機關指控的妨害安全駕駛罪以及相關事實,肖某說沒有異議。法庭上,肖某說自己不懂法,已經認識到自己的錯誤,以后不會再犯了。在開庭前,肖某已簽訂罪認罰具結書。
順慶區人民法院審理認為,肖某搶控正在行駛中的公共交通工具的駕駛操縱裝置,干擾公共交通工具正常行駛,危及公共安全,其行為觸犯了《刑法》,應當以妨害安全駕駛罪追究其刑事責任,根據肖某的犯罪事實、性質、情節以及對于社會的危害程度,判處肖某拘役3個月,緩刑5個月,并處罰金2000元。
宣判后,肖某當庭表示不會上訴。
本案法官表示,妨害安全駕駛已經入刑,本案也提醒社會公眾,安全駕駛關系到社會公共秩序和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時,所有人員應形成同舟共渡的共同體意識,相互尊重,理性溝通,萬萬不能在行駛過程中因個人恩怨,危及公共交通安全。
紅星新聞記者 王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