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3月,隨著三星堆遺址新一輪考古發掘結果的揭曉,三星堆“出圈”了。在熱點持續發酵的同時,也出現了一批商標搶注者。受成都新都區蜀道酒類經營部委托,成都市瑙米商標事務所突擊申請了16件“三星堆”商標,其中包含第4類“潤滑油”和第41類“教育、幼兒園”等。因“不以使用為目的惡意商標注冊申請”和“商標代理機構違法代理注冊”,其委托的商標事務所被成都市市場監管局處以4萬元罰款。
這是4月25日,2021年四川省知識產權保護與發展新聞發布會上發布的《2021年四川省知識產權保護十大典型案例》中的一個。
面對上述情況,省知識產權局將采取哪些措施保護三星堆商標注冊相關的專用權?省知識產權局局長、省市場監管局局長陳凱表示,“針對‘傍名牌’的惡意搶注行為,我們請求并得到了國家知識產權局的支持。依法保護知名文物單位特有的文字和相關文物特有的形象,聯合文化旅游部門共同強化了對三星堆知識產權的保護,嚴肅查處了惡意搶注和違法代理等行為,取得了一定的效果。”
下一步,省知識產權局將按照國家知識產權局對打擊商標惡意搶注工作的安排,會同市縣相關部門共同加大協同保護的力度,指導四川省廣漢市三星堆博物館依法有序解決歷史遺留的三星堆商標注冊爭議問題,支持四川省廣漢市三星堆博物館加強商標品牌的創建,打造區域性公共品牌,助力文創產業的發展。同時,推動廣漢市相關主體依法開展文化類證明商標或集體商標的注冊保護。
那么,普通經營者在日常經營活動中該如何把握界限,避免侵犯三星堆注冊商標專用權?陳凱也提出了三點建議。
首先,經營者在日常經營活動中要合理規范使用企業名稱和字號;其次,經營者未經授權不能擅自使用三星堆及其特有的文字名稱和形象,避免侵犯商標權、專利權、著作權等知識產權,造成不正當的競爭。此外,經營者如獲得授權,應按照授權許可來使用,不得擅自改變。
紅星新聞記者 鄭然 黃盼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