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線記者 李丹

  記者4月25日從四川省民政廳獲悉,為促進全省社會組織高質量發展,健全完善“省、市(州)、縣(市、區)、鄉鎮(街道)、村(社區)”五級社會組織孵化體系,民政廳日前出臺指導方案,對縣(市、區)、鄉鎮(街道)、村(社區)社會組織孵化園(基地)建設作出部署,首批對70個社會組織孵化園(基地)給予資金獎補,包括22個縣(市、區)、42個鄉鎮(街道)、6個村(社區)級社會組織孵化園示范點等。

  根據指導方案,到2025年,四川縣級社會組織孵化園覆蓋率成都平原經濟區達到100%,川東北經濟區、川南經濟區達到75%,攀西經濟區、川西北生態經濟區積極開展試點;鄉鎮級社會組織孵化園覆蓋全省700個中心鎮。

  指導方案還明確了縣(市、區)、鄉鎮(街道)、村(社區)三級孵化園的主要工作任務,并按照成都片區、川南片區、川東北片區和民族地區四大區域,分門別類制定了硬件設施和場地面積的建設標準;明確了運營模式,由縣(市、區)民政局直屬的業務相關事業單位或購買社會力量來運營管理;明確了時間節點,今年底民政廳將組織專家組開展評估驗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