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到瀘州,距離260公里,開車只需3個小時,26歲的成都籍小伙陳樂(原名陳龍)卻“走”了整整21年……
5月8日,“母親節(jié)”,和父親失散21年的陳樂在“寶貝回家”志愿者的幫助下,從成都奔赴瀘州,見到了久別的父親、舅舅等親人。一家人團聚喜極而泣,而在這場闊別21年的團聚背后,既有陳樂21年來對“家”的不懈追尋,更有志愿者們多年的堅持。
① 回家
走失21年終與家人團圓
父親曾背負“賣子”罵名
5月8日上午,志愿者守在高速路口,等待陳樂及其女朋友小劉。為了這一刻的到來,他們奔波了六年。
陳樂的父親陳德彬、繼母李光群也很興奮,夫妻倆頭晚差不多徹夜未眠,早上不到6點就去菜市場買好了菜,為兒子一行準備了豐盛的午宴。附近的親戚們也都趕過來幫忙做飯。
這一天是“母親節(jié)”,很多孩子都給媽媽準備了鮮花作為禮物。李光群則一大早去花店買了花,要當禮物獻給兒子陳樂。
陳德彬特地穿上新鞋。對他來說,兒子回家,不僅是骨肉團聚的喜悅,更讓他背負了21年的“賣子”罵名得以昭雪。
據(jù)陳德彬回憶,21年前的4月份,離異后的他和當時的女友帶著5歲兒子陳龍到成都打工。在五桂橋人才市場找工作時,由于一時疏忽,他把兒子弄丟了,并多方尋找未果。
據(jù)陳樂的伯娘顏吉秀回憶,當年得知孩子走丟后,顏吉秀和陳樂媽媽、姨媽等親人趕到成都尋找,四處張貼孩子的照片。“當時他媽媽懷疑是他爸爸故意的,他爸爸還被警方帶去協(xié)助偵查?!?/p>
因曾被警方帶走,陳德彬回到瀘州后,村里人對他指指點點,都說他是為了再婚把親生兒子賣掉了,這讓陳德彬更加痛苦不堪,這個罵名甚至背負到今天。
根據(jù)志愿者提供的資料顯示和陳樂的敘述,陳樂在成都和父親走失后,被人送到了派出所,后來被送去了成都市兒童福利院,到14歲后又被送往成都市社會福利院。陳樂的伯父陳明認為,陳樂一直都在福利院長大,這也間接說明陳德彬當年是清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