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線記者 劉佳

  根據相關規定,凡2021年12月31日前注冊登記取得營業執照的各類市場主體,以及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都需要在今年6月30日前,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四川)報送2021年年度報告。目前,年報報送即將截止,市場監管部門提醒尚未報送的企業需盡快報送。

  以往年度,未及時報送年報的企業將被列入企業經營異常名錄。從今年開始,逾期未報送年度報告的企業(農專社、個體工商戶),除繼續將被依法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注冊登記地市場監管部門還可處1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未報送年度報告的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也將被依法處以行政處罰。相關信息還將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四川)等進行公示。市場監管部門特別提醒,若企業在登記機關辦理了歇業備案,歇業期間依然需要報送年度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