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間,因兩名發熱病人系醫院副院長親戚,院長和副院長不顧醫護人員反對,違規收治,最終因其中一名病人系新冠肺炎確診病例,導致醫院10余名醫護人員被隔離……這是2020年1月發生在四川南充某醫院的事情。

  今年5月10日,本案在南充市順慶區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涉事醫院院長李某和副院長王某某最終因妨害傳染病防治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

  經法院審理查明,李某是南充市順慶區某醫院院長,王某某為該醫院業務副院長。2020年1月,新冠肺炎疫情暴發,為防治疫情,國家、省、市、區衛生健康部門均多次召開疫情防控會議并發布疫情防控措施,對相關醫療機構作出診療規定和要求。被告人李某、王某某在收治發熱病人茍某某、賈某某(二人系副院長王某某親戚)過程中,不顧多名醫護人員提出的反對意見和轉院建議,拒絕執行順慶區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提出的預防、控制措施,最終因發熱病人茍某某系新冠肺炎確診病例,導致該醫院10余名醫護人員被隔離,致使該醫院多名醫護人員及其家屬、社會上不特定多數群眾存在被感染新冠肺炎的嚴重風險。

  法院認為,被告人李某、王某某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的規定,拒絕執行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疾病預防控制機構依照傳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預防、控制措施,引起甲類傳染病以及依法確定采取甲類傳染病預防、控制措施的傳染病傳播或者有傳播嚴重危險,構成妨害傳染病防治罪,且系共同犯罪,應予依法懲處。

  法院當庭宣判,被告人李某、王某某均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

▲庭審現場。▲庭審現場。

  法官表示,回顧本案,事情完全可以避免發生。然而王某某、李某置防控措施于不顧,造成密接者被隔離的后果,最終害人害己。生命健康重于泰山,疫情防控不是兒戲。當前疫情防控形勢仍然嚴峻,作好疫情防控是我們每一個人的責任,希望廣大社會公眾引以為戒,切勿實施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行為。

  紅星新聞記者 王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