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線記者 張庭銘

  5月21日,記者從雅安市中級人民法院獲悉,近日,雅安市雨城區法院判決了轄區內首例因打賞女主播引發的離婚糾紛案件。

  陸某(男)、曾某(女)二人系夫妻關系。2021年,沉迷于網絡直播聊天的陸某常與平臺女主播進行十分曖昧的音視頻以及文字聊天,并不斷對女主播進行打賞,曾在一個月時間內就打賞女主播近5萬元。基于此,曾某起訴至法院請求離婚。

圖片來源:雅安市雨城區法院圖片來源:雅安市雨城區法院

  “精神出軌”算不算對婚姻不忠誠?法院能不能據此判決離婚?5月21日,四川在線記者小銘邀請到了雅安市雨城區法院的姜旭法官來告訴你這起案件背后的法律知識。

  算不算對婚姻不忠誠?

  法官:算,違反了夫妻應當互相忠實的規定

  姜旭告訴記者,民法典的第一千零四十三條規定,夫妻應當互相忠實,互相尊重,互相關愛。在本案中,根據陸某對女主播大額打賞的行為,再結合陸某和女主播的聊天記錄顯示以及陸某的相關行為,兩人已經超過正常的交往范圍。因此,在法律上可以算作不忠誠的行為。

  姜旭解釋,大家平時說的“出軌”,其實在法律上并沒有相關的定義,在司法實踐中一般理解為“對婚姻不忠誠”。原告所說的“精神出軌”,其實可以算作“對婚姻不忠誠”的一種表現形式。一般來說,法院在判定是否屬于“對婚姻不忠誠”的時候會從雙方是否履行夫妻忠實義務、是否惡意遺棄配偶、以及是否為第三人的利益犧牲損害配偶的利益等因素綜合考慮。

  結合到本案的具體的情況,陸某有在網上對女主播進行打賞以及有語言曖昧,且在曾某指出相關行為后,沒有緩和夫妻矛盾、修復夫妻感情,反而還將重心放在財產查詢上等。“綜合前述因素,法院在判決的時候認為陸某屬于在對婚姻的忠誠度上為有過錯一方。”姜旭說。

  法院能不能據此判決離婚?

  如果行為導致夫妻感情破裂可能會判決離婚

  “按照我國民法典,法院判決離婚的依據是夫妻感情無挽回余地,已經徹底破裂,不是不忠誠就判決離婚。如果感情未徹底破裂,能夠得到對方的諒解,也有和好的可能。”姜旭說。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規定如果雙方確實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如果一方有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等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就是說有上述情況的,夫妻感情徹底破裂經過調解無效的,法院才能判決準予雙方離婚。”姜旭告訴記者,雖然對婚姻不忠誠不像重婚、家暴等行為是應當準予離婚的條件,但是,法院還是會考慮相關情形是否導致了夫妻感情破裂,綜合各種情況考慮判決是否離婚。

  “結合本案相關情況,我們判決離婚原因主要有以下兩點:首先,陸某打賞的消費已嚴重超出家庭正常支出范圍。其次,在曾某指出相關行為后,陸某不僅沒有緩和夫妻矛盾、修復夫妻感情,反而還將重心放在財產查詢上,并多次到實際由曾某經營管理的店鋪大吵大鬧,嚴重傷害夫妻感情。所以,法院認定夫妻感情已徹底破裂,故判決離婚。”姜旭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