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日,四川省涼山州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發布了《涼山州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九條措施》。紅星新聞記者注意到,該文件共計出臺9條具體措施,主要涉及落實金融支持政策、調整公積金使用政策、加強房地產項目服務保障、出臺購房置業補貼政策、推行貨幣化安置、優化預售資金監管等6個方面,于2022年6月1日起正式實施,有效期至2023年5月31日止。

  落實金融支持政策

  一是在落實“房住不炒”的基礎上,實施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合理確定轄區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最低貸款利率,探索“住房公積金+商業貸款”模式,更好滿足購房者合理住房需求。

  二是金融機構加大對優質房地產項目和建筑企業的金融支持力度,不盲目抽貸、斷貸、壓貸,不搞“一刀切”,保持房地產開發貸款投放平穩有序。

  調整公積金使用政策

  一是優化準入及放款條件。開發企業辦理完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及完善公積金相關材料后,可同步辦理公積金準入并放款。

  二是優化公積金貸款政策。

  一是全面提高最高貸款額度,在涼山州內購房的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家庭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在原基礎上各縣(市)實施差異化上調,其中西昌市、會理市、寧南縣、昭覺縣、雷波縣、甘洛縣、喜德縣等7縣(市)上調10萬元,其余10縣上調5萬元。二是異地繳存住房公積金人員在涼山州購買住房使用公積金貸款享受州內繳存職工同等貸款額度。三是將公積金貸款額度與繳存余額掛鉤倍數由20倍提高至25倍。四是貸款住房套數認定標準執行“認房不認貸”。

  加強房地產項目服務保障

  一是各縣(市)提速房地產開發項目在土地提供、規劃報規報建方面的辦理時效,嚴格做到凈地出讓。做好土地出讓后的跟進服務,及時研究解決項目推進中的困難和問題,加快周邊基礎設施建設,及時兌現政府承諾。

  二是在滿足土地出讓價款首次繳納標準的基礎上,剩余土地出讓價款由各縣(市)優化一年內分期繳納辦法。開發企業在辦理建筑工程施工許可時按開發項目規劃許可規模,可申請分期繳納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繳費比例、繳納時間由各縣(市)依法制定。

  出臺購房置業補貼政策

  鼓勵有條件的縣(市)結合自身實際對農村戶籍家庭、引進人才、符合國家政策生育二孩三孩的家庭等在轄區內購買商品房的給予政策性購房補貼。對落實購房補貼政策較好的縣(市),州級財政視財力情況給予適當獎補。

  推行貨幣化安置

  各縣(市)在棚戶區改造和集體土地、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補償中積極推行貨幣化安置,其中西昌市、會理市、德昌縣、會東縣、寧南縣、冕寧縣貨幣化安置比例不低于30%。鼓勵在新出讓開發用地中配建安置用房或回購商品房作為安置房源,鼓勵被征收人購買商品房。支持各縣(市)通過收購、合作方式盤活存量房地產項目房源用于長租房、公租房,解決過渡安置和困難群體短期住房需求,州級財政視財力情況給予適當獎補。

  優化預售資金監管

  在嚴格執行中央、省關于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的政策規定和保證預售資金安全的前提下,各縣(市)根據實際情況合理確定項目預售資金監管額度,落實開發企業信用評價體系要求,對信用良好的開發企業按比例下浮監管資金總額,適當增加資金撥付節點,進一步提高預售資金利用效率。嚴格落實屬地監管和風險化解責任,嚴防系統性、區域性風險發生,確保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各縣(市)可參照執行或結合本地實際制定相應政策措施。

  紅星新聞記者 江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