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女子乘坐老鄉的車在高速路上與另一輛車發生事故受傷住院,事后將涉事司機及相關保險公司起訴到法院,不過其訴求中提到牙齒修復費被保險公司質疑,認為其拔牙可能系牙周疾病所致,并非本次交通事故造成的。該訴求最終也未獲法院支持,法院認為其主張的牙齒修復費用尚未實際發生,也未進行鑒定。
王女士今年52歲,是四川閬中人,事故發生在2021年4月1日晚上9時許。當時,王女士乘坐由老鄉趙某駕駛的一輛成都牌照小型面包車行駛到成巴高速公路(由成都至巴中方向194公里加400米路段)時,與一輛小轎車發生碰撞,導致兩車受損,王女士受傷。
事故發生后,王女士被送往南充市西充縣人民醫院住院治療,一直到2021年5月3日出院,前后共住院31天。出院診斷顯示,王女士右面部裂傷,右肩胛骨骨折、肋骨骨折、牙齒松動等等。后經司法鑒定,王女士受傷致右面部裂傷,右下眼瞼裂傷,右側顳部裂傷,經治療遺留有總長度為11cm條狀瘢痕,評定為十級傷殘。
經轄區高速交警出具的事故認定書,認定趙某過度疲勞仍駕駛的行為違反了法律規定,存在過錯,是造成此事故的主要原因,承擔事故主要責任,另一名小車司機操作不當,存在過錯,是造成此事故的次要原因,承擔事故次要責任,傷者王女士無責任。
事后,王女士將兩車司機及雙方保險公司起訴到西充縣人民法院索賠17.6萬元,索賠費用中包括后續的牙齒修復費用。不過,保險公司認為,王女士出院后產生的費用屬于后續治療費,后續治療費應該以實際發生的費用認定,王女士拔除牙齒可能系牙周疾病導致的,牙齒治療的費用不屬于本次交通事故造成的,牙齒治療和牙齒修復費用不應該得到支持。
對此,西充縣人民法院審理認為,王女士主張的牙齒修復費用,尚未實際發生,也未進行鑒定,不予支持。
5月24日,據紅星新聞記者了解,日前法院就本案作出一審判決,判處被告各方共賠付王女士相關費用13萬余元。
紅星新聞記者 王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