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日,省公安廳交通警察總隊向社會集中曝光了2022年4月被終生禁駕的37名駕駛人名單,其中年齡最大的70歲,年齡最小的20歲。
禁駕名單中,16人因飲酒或醉酒后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第五款之規定,被公安交管部門處以“吊銷駕駛證且終生禁駕”。21人因造成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且逃逸,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條第二款之規定,被公安交管部門處以“吊銷駕駛證且終生禁駕”。
據悉,終生禁駕意味著“終生不得重新申領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能駕駛機動車”。這對一些人來說,不僅意味著出行不便,甚至可能失去工作的機會。
目前,全國已經實現了交管信息聯網,一經處罰后,被處罰人信息將錄入全國機動車駕駛員管理系統,無論在省內還是省外都無法再考取駕駛證。若被禁駕的人仍駕車上路,將按照無證駕駛給予罰款和行政拘留。
(四川法治報全媒體記者 蔣京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