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君常本報全媒體記者郭建民
“足不出戶,日進斗金”“日賺百元,月入過萬”,類似的刷單廣告你信嗎?如果你心動了,那么你的錢包可能直接被掏空了。30歲的富順人謝某原本擁有一份不錯的白領工作,在某公司任出納,因貪圖刷單返點的便宜落入電信網絡詐騙人員的圈套,導致自己10余萬元被套牢。讓人大跌眼鏡的是,這時,她選擇了挪用公司資金172萬元繼續進行刷單。5月23日,富順縣法院開庭審理了這起挪用資金罪案。
2021年9月28日,有人添加謝某微信為好友,讓其參與網絡刷單賺傭金,謝某在微信群里領取了普通的刷單任務,連續刷了10單左右,收到傭金40余元。第二天,謝某領取了傭金更高的充值任務,連續充值100元和1000元到指定賬戶,沒過多久對方就把本金退到謝某的賬戶并返點220元。見錢來得如此“容易”,謝某又領取了充值5000元的任務,結果對方聲稱謝某操作失誤不予退還,想要退本金需要繼續完成后續充值。跟隨詐騙人員的操作安排,謝某一共被套進10余萬元。此時,謝某已經蒙了,為了把本金退回來,她陸續挪用了公司172萬元……
2021年10月12日,謝某主動到富順縣公安局投案自首,案發后謝某歸還了公司12.37萬元,公安機關追回贓款2萬元發還公司。
5月23日,富順縣法院開庭審理此案。庭審中,謝某如實供述了自己的全部罪行,當庭表示認罪認罰,請求法院從輕處罰。法庭根據被告人自首、認罪認罰并退還了公司部分損失等情節和悔罪表現,以挪用資金罪判處謝某有期徒刑1年10個月,并責令其退還公司157.63萬元的損失。謝某當庭表示服從判決。
●法官提醒
該案中,被告人謝某利用公司工作人員職務上的便利,挪用公司資金進行營利活動,數額較大,并導致公司資金無法追回的行為已構成挪用資金罪。謝某在遭遇電信網絡詐騙時本應及時報警,但卻想通過挪用公司資金獲得返現以止損,最終使得公司100多萬元無法追回。她的錯誤行為導致自己從一名白領淪落為罪犯,同時給自己的家庭和公司帶來了嚴重的不良影響。法官在此提醒大家,網絡刷單本身就是一種違法行為,遇到網絡刷單兼職時一定要提高警惕,如果不幸被騙,記得第一時間報警,切莫做出錯上加錯的行為。
●案例鏈接
好險,5萬元差點被騙走了
本報訊(全媒體記者 楊棕賢)近日,天全縣公安局始陽派出所民警成功勸阻一起電信網絡詐騙案,及時保護了群眾的“錢袋子”,避免了5萬元的經濟損失。
事發當天,天全縣公安局始陽派出所接縣公安局情報信息大隊線索:高某某疑似被詐騙,該人電話一直無法接通。派出所民警立即趕赴高某某家中,得知高某某于半小時前駕駛汽車離開。家屬了解情況后,依然無法聯系到高某某,其電話一直處于通話中,微信也無法聯系上。民警隨即兵分幾路驅車前往樂英鄉、始陽鎮、飛仙關鎮等地的銀行尋找該人,但仍未發現當事人行蹤。隨后,民警在雅安市公安局聯合指揮部、縣公安局情報信息大隊的協同配合下,在天全縣多功社區一偏僻處發現當事人的車輛,民警在車上發現高某某。直到民警發現時,高某某仍在與詐騙人員保持通話,正準備向詐騙人員轉款5萬元,民警立即制止當事人轉款行為并告知她正在遭遇詐騙,應停止一切手機操作。
經過進一步了解得知,事發當天,高某某突然接到一個“00”開頭的虛擬號碼,來電人帶有雅安口音,自稱是雅安市公安局的民警,告知高某某涉嫌非法入境和非法洗錢。聽信了對方的謊言,高某某瞬間慌了神,并信以為真,急忙詢問如何處理。在來電人的指引下,以國家反詐中心APP是舊版為由,指引高某某操作卸載了國家反詐中心APP,并安裝新版“安全防護”APP。隨后來電人以調查取證為理由,要求高某某開啟所有來電拒接,并將其銀行卡中的5萬元轉入來電人安全賬戶。
經過民警的詳細講解,高某某恍然大悟,原來所有冒充公安機關要求轉賬均是詐騙。
“好險吶!如果你們晚來幾秒鐘,我卡內的5萬元就被騙子轉走了。這種事情以前經常在新聞上看到,沒想到竟然發生在了我的身上。”被民警及時按下“暫停鍵”成功止損后,高某某在民警的指導下,重新下載了國家反詐中心APP,并關注了抖音、微信“國家反詐中心”公眾號,并表示以后一定擦亮眼睛,仔細辨別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