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是世界環境日。紅星新聞記者從四川省公安廳獲悉,2021年以來,四川全省公安機關以“昆侖”“磐石”等專項行動為抓手,強化刑事打擊,加強行刑銜接,有力維護生態環境安全。

  去年一年,四川全省公安機關立案偵辦破壞環境資源保護犯罪案件6400余件。偵辦省廳掛牌督辦案件118起,公安部督辦案件27件。成都、德陽、宜賓、綿陽、瀘州、眉山、巴中、遂寧、攀枝花相繼偵破一批危險廢物污染環境案件和制售偽劣液化石油氣系列案,查封危險廢物300噸,查扣偽劣液化石油氣1500余噸,涉案價值3億余元。

  自2021年以來,公安廳會同廣元、南充、廣安市和涼山州全面推進河(湖)長制工作,嘉陵江干流穩定保持在地表水Ⅱ類水質,流域23個國考水質斷面優良率100%,14個省考斷面優良率為86%,瀘沽湖國考斷面監測為Ⅰ類優質水質。同時,公安廳與自然資源、生態環境部門加強協作配合,切實暢通信息交流、案件移送等工作機制,對行業內有影響的典型案件實行聯合督辦。

  積極參與川渝兩地跨流域跨區域生態環境保護重點調研,進一步深化川渝跨界聯防聯控協作機制,生態環境、檢察、公安三部門與重慶聯合簽訂了《四川省、重慶市危險廢物案件跨省聯合執法機制》;與重慶市公安局簽訂了《關于聯合打擊破壞環境資源保護犯罪協作機制》,加強區域執法協作,強化執法聯動,進一步增強區域執法打擊合力。

  以下為典型案件:

  一、四川中江“1?15”污染環境案

  2021年2月,四川省中江縣公安局根據群眾舉報線索,偵破一起污染環境案。經查,2020年8月以來,犯罪嫌疑人代某慶在未取得危險廢物經營資質的情況下,從重慶、四川多地鋁加工廠收購廢鋁灰,加工熔煉鋁錠對外銷售,并將加工過程中的二次鋁委托他人非法傾倒,累計非法傾倒鋁灰500余噸,造成環境嚴重污染。6名犯罪嫌疑人依法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

  二、四川遂寧某生物環保科技有限公司污染環境案

  2021年8月,四川省遂寧市公安局根據生態環境部門移送案件,偵破一起污染環境案,抓獲犯罪嫌疑人8名。經查,2018年3月以來,四川遂寧某生物環保科技有限公司負責人夏某祥將公司接收的22.6萬噸污泥,以滲坑方式傾倒、填埋于耕地中。經自然資源部門認定,涉案破壞耕地面積194畝(其中,永久基本農田115畝)。經生態環境部門檢測認定,非法處置的污泥屬于含鎘、鉛等重金屬有毒物質。該公司污染環境案已作出終審裁決,兩犯罪單位分別被判處罰金200萬元,5名被告被判處3年至18年不等有期徒刑。

  三、四川攀枝花某化工有限公司污染環境案

  2021年7月,四川省攀枝花市公安局根據生態環境部門移送案件,偵破一起污染環境案,抓獲犯罪嫌疑人3名。經查,四川省攀枝花市某化工有限公司安保部部長錢某廣指使員工先后多次對公司在線監測設備重要指標參數進行篡改,并超標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經生態環境部門現場檢測,該公司污染物排放量為最高標準上限的7倍。攀枝花市某化工有限公司被判處罰金20萬元,3名被告被判處六個月至一年九個月不等有期徒刑,并自刑罰執行完畢之日起,三年內禁止從事環境保護相關的職業。

  四、四川閬中茍某等人非法采礦案

  2022年1月,四川省閬中市公安機關根據群眾舉報線索,偵破一起非法采礦案,抓獲犯罪嫌疑人8名,查扣挖掘機2臺、裝載機1臺、貨車10輛。經查,2021年6月以來,犯罪嫌疑人茍某等人在未辦理任何開采手續的情況下,以古城改造項目施工為掩護,組織人員在四川省閬中市七里街道大井村等地嘉陵江沿岸河灘超深度4至6米非法開采砂石,涉案非法開采砂石18萬立方米。目前,該案37名犯罪嫌疑人依法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

  五、四川康定某礦業旅游股份有限公司污染環境案

  2022年2月,四川省康定市公安機關根據群眾舉報線索,偵破一起污染環境案,抓獲犯罪嫌疑人6名。經查,2020年以來,四川省康定市某礦業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在生產加工過程中,通過加裝暗管的方式,將生產廢水直接排入河流,同時非法處置生產尾礦渣,其余2萬余噸被隨意堆放在廠區荒地上,造成環境嚴重污染。該案已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

  紅星新聞記者 章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