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全媒體記者 劉任)近日,在樂山市公安局多部門通力協作下,樂山市公安局森林警察支隊帶領樂山市公安局沙灣區分局森林警察大隊,破獲以犯罪嫌疑人蘭某某、何某某為首的危害國家重點保護植物案。目前,該案已抓獲主要犯罪嫌疑人12名,收繳涉案野生蘭花2萬余叢、10萬余株,涉案金額高達200余萬元。此案是我省偵破的首例破壞野生蘭花的危害國家重點保護植物案,也是全國繳獲野生蘭花數量最大的案件。

  據了解,2021年9月7日,我國將蘭花列入國家重點保護野生植物名錄,切實加強了對野生蘭花資源的保護。下一步,樂山市公安局將繼續充實專案組力量,深挖細查犯罪團伙組織架構,確保打出力度、打出聲勢,切實維護生態環境安全,保持對打擊非法采挖、買賣野生蘭花犯罪行為的高壓態勢,形成強烈震懾。

  法條鏈接

  《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條 違反國家規定,非法采伐、毀壞珍貴樹木或者國家重點保護的其他植物的,或者非法收購、運輸、加工、出售珍貴樹木或者國家重點保護的其他植物及其制品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