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區內,人們正在排隊,一大一小兩只寵物狗突然“掐起架”來,其中小狗受傷嚴重住院,由此引發了一場賠償紛爭。大狗主人認為,“掐架”是小狗先行挑釁,自己不應該賠償,之后還將小狗主人的微信拉黑。無奈之下,小狗主人向法院提起了訴訟。
6月8日,紅星新聞記者從四川省彭州市人民法院獲悉,近日,該院對這起案件進行了審理并作出判決。法院認為,事發地為公眾場所,兩狗主人均應對其管理的犬只具有高度注意義務,但雙方均疏于管理,使犬只未保持一定安全距離,最終導致撕咬事件發生。根據責任劃分,大狗主人賠償小狗主人損失3174.76元。
訴訟
兩只寵物狗打架
狗主人因醫療費鬧上法庭
四川省鷓鴣山滑雪場因允許寵物進場滑雪而成為很多養寵人喜愛的“打卡地”。2021年12月11日下午,游客羅女士牽著一只雪納瑞正在景區大廳排隊領取滑雪裝備,雪納瑞在看到游客鄧先生牽著的金毛后情緒興奮,瘋玩起來。
玩著玩著,兩只狗卻突然變臉“掐起架”來,羅女士和鄧先生見狀立即制止,將兩只狗分開,但由于體型懸殊,小狗雪納瑞受傷。
事發后,鄧先生的女友表示愿意賠償,并與羅女士互加微信。第二天下午,經成都某寵物醫院診斷,小狗雪納瑞左側臀部被咬傷,需住院治療7天,共產生醫療費6300余元。
然而當羅女士將醫療費、誤工費、過路費等賬單發給鄧先生的女友時,卻發現自己已被拉黑。羅女士幾經周折找到鄧先生,鄧先生也明確拒絕賠償。
對此,羅女士認為,“雪納瑞只有10斤,但金毛卻有80多斤,在這樣明顯的體型懸殊下,肯定是我家的小狗吃虧,受傷嚴重!”氣不打一處來的羅女士隨后訴至法院,要求鄧先生賠償醫療費及其滑雪損失費等共計9000余元。
判決
雙方飼養人均有疏忽責任
大狗主人被判賠償三千余元
對于羅女士要求賠償的訴求,鄧先生認為,雖然他飼養的金毛將雪納瑞咬傷是事實,但事發是羅女士的雪納瑞未牽狗繩、主動挑釁攻擊金毛所致。同時,鄧先生還提到,雪納瑞受傷后,羅女士第二天才帶回成都的寵物醫院進行治療,對于傷情的擴大也有著不可推卸的責任,因此他不認可這筆賠償。
彭州市法院審理認為,鄧先生飼養的犬只造成羅女士飼養的犬只受傷,鄧先生作為加害犬只的飼養人,應當承擔侵權賠償責任。對于具體的賠償數額,應當按照法律確定的賠償項目、標準及證據予以確定。
因此,法院對雪納瑞產生的醫療費予以確認,但對羅女士主張的滑雪費、住宿費等其他各項主張,“由于這些費用并非本次糾紛產生的合理損失,并且羅女士不能證明費用的產生與本次糾紛有必然關聯”,因此法院不予支持。
關于鄧先生應承擔的責任問題,應結合事發起因、事發地點、飼養人的注意義務及損害后果等因素予以綜合評判。針對該案,事發地為公眾場所,羅女士與鄧先生均應對其管理的犬只具有高度注意義務,但雙方均疏于管理,使犬只未保持一定安全距離,最終導致撕咬事件發生。
事發后,羅女士未及時將犬只送至寵物醫院進行治療,而是于次日下午送醫,對損害后果的擴大也有一定責任,因此羅女士也有過失,應減輕鄧先生的責任。在綜合考慮上述因素后,法院認為酌情減輕鄧先生50%的責任較為適宜。最終,法院判決大狗主人賠償小狗主人損失3174.76元。
說法
飼養動物侵權
一般情形下適用無過錯責任原則
承辦該案的法官馬丹表示,在發生飼養的動物造成他人損害時,根據《民法典》規定,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承擔侵權責任,而飼養動物侵權一般情形下適用無過錯責任原則,“無過錯責任原則,是指不論行為人是否有主觀過錯,只要其行為與受害人的損害結果之間有因果關系,則令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的歸責原則”。
但如果被侵權人對損害存在故意或重大過失,這種情況下動物飼養人可以減輕或不承擔賠償責任。
最后,法官提醒,個人在養犬的同時應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加強養犬管理,嚴禁攜帶犬只進入禁止進入的公共場所。在攜犬出戶時,尤其應注意將犬只裝入犬籠,或由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使用犬繩牽領,并及時制止犬吠和攻擊行人的行為。
紅星新聞記者 章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