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黃某高考失利,其母親曾某望子成龍心切,經人介紹認識了自稱“有關系”的某公司,表示“有門道走捷徑”上好大學。為此,曾某委托該公司辦理黃某的入學事宜,雙方簽訂《高中升學規劃服務協議》,曾某向該公司支付了60萬元“服務費”,最終卻沒有換來“心儀好大學”錄取通知書。曾某多次要求公司退款被拒后上訴至瀘州市龍馬潭區人民法院,訴請公司全額退還服務費60萬元。

  法官對《高中升學規劃服務協議》是否成立、合同效力以及相應裁判規則進行分析。從庭審看,當事人行為違反我國高考政策招生的相關法律規定,雙方簽訂的合同應屬無效,該公司應向曾某全額退款。

  高考填報志愿將至,龍馬潭區人民法院提醒各位考生和家長一定要通過正規渠道和手續入學,莫輕信“特殊渠道上好大學”的消息,避免掉入陷阱遭受財產損失?!翱筷P系、走捷徑”是對高考招生政策的錯誤示范,應鼓勵和引導考生靠實力進入大學。

  紅星新聞記者 余蘭 通訊員 馬均 丁光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