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初,妻子曾某給丈夫陸某6萬元供其日常開銷,豈料,陸某閑暇時光喜歡觀看網絡直播聊天平臺,并徹底沉淪,與平臺女主播曖昧聊天,不斷打賞,短短一月就打賞女主播近5萬元。
曾某知曉后,非常氣憤,兩人發生爭吵并發展為互毆,后經警察制止方才罷手。氣憤之下,曾某提出與陸某離婚,陸某不同意,曾某將陸某起訴至法院。法院最終判決,準予離婚!但因財產分割問題,兩人又提出了上訴。
6月23日,紅星新聞記者從四川雅安市雨城區法院獲悉,日前,該案二審已有結果,曾某和陸某達成了和解并離婚,也對財產做了重新分割。
起訴離婚
妻子給6萬生活費,丈夫花5萬打賞女主播
據一審查明,陸某與妻子曾某25年前經人介紹相識,半年后登記結婚,婚后次年誕下一女。婚姻初期,夫妻二人生活較為拮據,為改善生活條件,先后輾轉浙江、江蘇等地打工,共同賺錢養家。
女兒成年后,二人以女兒名義開設了一家美容儀器銷售附帶美容體驗等項目的店鋪,因店鋪性質特殊,該店鋪實際由曾某主要負責經營管理,后二人家庭收入逐漸增多,生活條件得到改善。
2021年初,曾某給陸某6萬元,供其日常開銷。陸某閑暇時光喜歡觀看網絡直播聊天平臺,并于2021年下半年徹底沉淪,一邊與平臺女主播進行著十分曖昧的音視頻聊天,一邊不斷對女主播進行打賞,短短一月就打賞女主播近五萬元。該行為被曾某知曉后,曾某非常氣憤,提出與陸某離婚,陸某不同意,曾某將陸某起訴至法院。
法院判決
兩人感情破裂準予離婚,打賞行為系對家庭的不負責任
庭審中,曾某當庭哭訴,陸某長期嗜酒,且醉酒后多次家暴自己。近年來,陸某不僅多次打賞女主播,且與女主播視頻聊天時非常曖昧系“精神出軌”。曾某指出后,陸某仍不思悔改繼續大額打賞,打賞的金額遠遠超出家庭經濟水平能負擔的正常支出范圍,導致夫妻感情徹底破裂,曾某堅決要求離婚。
陸某則稱,夫妻二人仍有感情,自己不愿意離婚,如果法院判決離婚,則要求分割夫妻共同所有的店鋪財產,包括機器設備及店鋪的盈利;且在自己申請財產保全后,曾某私自將店鋪關閉,導致“活”財產變成“死”財產,曾某的行為損害了夫妻共同利益,要求賠償。
陸某還堅稱,曾某所述現在夫妻共同存款只有十萬元不屬實;自己的經濟、生活來源一直都是從曾某經營的店鋪獲得,如果離婚,自己便沒有經濟來源,希望法院能考慮夫妻幫扶,適當解決其生活來源。
法院認為,引起糾紛的直接原因系陸某大額打賞女主播,曾某起訴離婚后,陸某本應積極尋求讓曾某易于接受的方式緩和夫妻矛盾、修復夫妻感情,但其不僅不思悔改,反而將重心放在財產查詢上,并多次到實際由曾某經營管理的店鋪大吵大鬧,嚴重傷害夫妻感情,故法院認定夫妻感情已徹底破裂。
法院認為,陸某辯稱其較大金額打賞女主播消費的問題并不是長期與女主播曖昧和曾某定性的“精神出軌”,但綜合全案,陸某在對婚姻的忠誠度上是有過錯一方。作為一個普通家庭,陸某的消費已嚴重超出家庭正常支出范圍,陸某的打賞行為實際反映出了其對家庭的不負責任。
至于對店鋪內的設備器材等和十萬元存款進行分配的問題,因該財產系家庭財產,涉及案外人的權利,且案外人不愿放棄權利,故不應在此案中處理。法院遂判決準予曾某與陸某離婚。
王雅琴 紅星新聞記者 蔣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