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江“十年禁漁”已進入“三年強基礎、頂得住”的階段。6月27日,紅星新聞記者從四川省長江流域重點水域禁捕退捕工作情況新聞發布會上獲悉,今年以來,四川全省農業農村系統共出動執法人員8.4萬人次,開展聯合行動2570次,查辦違法違規案件987件;公安機關出動警力1.3萬人次,破獲涉漁刑事案件289件,抓獲犯罪嫌疑人507人,打掉非法捕撈犯罪團伙22個,偵辦公安部督辦案件4件。
記者從會上了解到,當前,在公安機關嚴打高壓下,長江非法捕撈犯罪活動多發態勢已得到初步遏制,但受江鮮、河鮮供需矛盾、價格居高不下等因素影響,仍有不法分子頂風作案。從近期偵辦案件情況看,當前長江非法捕撈活動呈現新的動向和特點。下一步,四川市場監管部門將加大對餐飲單位,尤其是天然水域周邊農家樂等餐飲單位的監督檢查力度,督促經營者加強食用水產品的原料控制和管理。對檢查中發現餐飲單位違反“八個嚴禁”規定的,市場監管部門將依法依規從重查處。
四川省公安廳治安管理總隊相關負責人表示,從近期偵辦案件情況來看,當前長江非法捕撈活動呈現出新的動向和特點,作案工具更加隱蔽,不法分子為逃避打擊,通過加裝“隱形拖網”、設置船底暗艙等方式對船舶進行改造后,更加隱蔽地實施非法捕撈活動,增加了執法人員發現和查處的難度。作案成員方面,團伙化程度更加嚴密,組織化程度明顯,團伙成員在捕撈、運輸、銷售等環節有著明確的分工,相互勾結作案。
同時犯罪行徑愈發惡劣,一些不法分子在非法捕撈過程中,專門安排團伙成員在執法部門必經之路附近蹲點盯梢望風。此外,許多不法分子通過采用單線聯絡、現金交易、“暗語”溝通等方式相互勾聯,使得公安機關抓捕和固定證據變得更加困難。另外,作案地點多集中在地市際交界水域。不法分子多流竄于地市際交界水域作案,將非法捕撈工具、船只藏于支流河口等人跡罕至的水域,晝伏夜出、伺機作案。但法網恢恢,疏而不漏。該負責人正告參與過非法捕撈的不法分子和“漏網之魚”,立即停止一切違法犯罪活動,主動向公安機關投案自首,爭取寬大處理;同時倡議廣大人民群眾共同監督,積極舉報長江流域違法犯罪線索。
餐飲是水產品消費的重要環節,四川省市場監管局綜合執法稽查局相關負責人表示,非法捕撈發生在水上,支撐和誘因卻來自岸上,餐飲是長江流域非法捕撈漁獲物銷售產業鏈的重要一環。針對當前網絡餐飲消費旺盛的特點,他們綜合運用大數據分析優勢,重點對美團、餓了么等網絡餐飲平臺實施智能化巡查監測,對監測發現的以“野生魚”“河鮮”等關鍵詞進行餐飲推廣的交易信息及時清理規范。
在規范休閑垂釣行為方面,今年2月,四川省農業農村廳印發了《四川省長江流域禁捕水域休閑垂釣管理辦法(試行)》。該《管理辦法》規定長江流域45個水生生物保護區常年禁止垂釣;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四川全省天然水域均禁止垂釣。另外2021年10月,農業農村部發布《長江流域重點水域禁用漁具名錄》,明確了10類共36種禁用漁具,為執法監管提供了有力抓手。在農業農村部公布的禁用漁具名錄基礎上,結合四川省實際,四川省農業農村廳研究起草并于近期發布了《四川省天然水域禁用漁具和禁用捕撈方法名錄的通告》(以下簡稱《通告》)。
《通告》明確了刺網、張網、敷網、圍網、拖網、地拉網、陷阱、耙刺、籠壺、掩罩、釣具等11類禁止使用的漁具,以及電魚、毒魚、炸魚、光誘捕魚、“涸澤而漁”、活餌釣魚、可視釣魚等7種禁止使用的捕撈方法。禁止使用的釣具為鉤尖數3個及以上的復鉤,其他10類漁具中,所有的子類型全部禁止使用;另外,《通告》明確了四川省禁用漁具和禁用捕撈方法名錄適用于包括長江流域和黃河流域在內全省所有天然水域范圍。因教學、科研等特殊需要使用禁止使用的漁具和禁止使用的捕撈方法進行捕撈,需按照國家和我省有關要求進行專題論證,申請專項(特許)漁業捕撈許可證。
紅星新聞記者 林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