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劉春華
近日,四川省醫保局出臺《四川省醫療保障基金使用信用管理暫行辦法》規定,醫保參保人員將醫保卡借給他人冒名使用,將被暫停醫療費用聯網結算,并下調信用等級。
川觀新聞刊登此消息后,不少網友留言咨詢:什么情形是醫保卡借給他人冒名使用?用自己個人賬戶的錢給父母子女使用,算不算冒名使用醫保卡?
王女士是成都市的醫保參保職工,她經常用自己的醫保卡,在藥店給患有糖尿病的母親買藥。看到《四川省醫療保障基金使用信用管理暫行辦法》的消息后,王女士著急地咨詢,如果以后再用自己的醫保卡給母親買藥,是不是會面臨信用懲戒?
對此,四川省醫保局基金監管處相關負責人表示,王女士這種情況,屬于醫保個人賬戶家庭共濟使用,不算醫保卡借給他人冒名使用行為。
什么是醫保個人賬戶家庭共濟使用?
為了提高城鎮職工基本醫保個人賬戶資金使用效率,方便參保職工就醫購藥。經四川省人民政府同意,從2019年3月1日起,四川省將城鎮職工醫保個人賬戶資金支付范圍從職工個人擴大到職工本人及其配偶、夫妻雙方父母、子女。
也就是說,可以由職工醫保個人帳戶為職工本人及其配偶、夫妻雙方父母、子女支付以下幾種費用——
在定點醫療機構就醫發生的由個人負擔的醫療費用;
在定點零售藥店購買藥品、醫療器械、醫用耗材發生的由個人負擔的費用;
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補充醫療保險、重特大疾病保險、長期護理保險等由政府開展的與醫療保障相關的社會保險個人繳費。
但是,醫保卡個人帳戶家庭共濟使用,需要注意的是醫保卡必須是本人使用。
比如:王女士本人可以拿自己的醫保卡到定點藥店為她的母親買藥,但是她的家庭成員不能單獨拿著王女士的醫保卡前往藥店、并且以自己就是王女士為由進行購藥,否則其行為就涉嫌冒名使用他人醫保卡,其本人和王女士都將受到相應的信用懲罰。
四川省醫保局基金監管處相關負責人提醒,醫保卡只能參保職工本人使用,絕不能借用給他人冒名使用。無論是參保人主動將卡借給他人使用,還是他人主動冒名使用別人的醫保卡,都將依法依規受到相關處罰。
醫保小知識>>>
1
基本醫保分兩種
我國基本醫保分為城鎮職工基本醫保和城鄉基本居民醫保,其中城鎮職工基本醫保的帳戶有兩個,分別是個人賬戶和統籌基金。
城鄉居民基本醫保只有統籌基金,沒有個人賬戶。
2
城鎮職工醫保如何繳費?
城鎮職工醫保參保繳費由個人和單位共同繳納,其中個人繳納部分的全部計入個人賬戶,單位繳納的部分中有一部分劃入個人賬戶,一部分進入統籌基金。
3
城鎮職工醫保賬戶的錢怎么用?
個人賬戶的錢參保人員可以自己單獨使用,包括在定點藥店買藥、門診看病、支付醫保報銷后的個人自付部分等等。
而統籌基金主要用于參保人員的看病報銷,比如住院、異地轉診、門診慢性病或特殊病等醫療費用的報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