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線記者 劉春華
連日來,四川多地進入高溫“燒烤模式”,戶外工作的人們大汗淋漓。7月6日7時30分至10時30分,四川各級氣象臺共發布74條高溫預警信息,其中14條是高溫紅色預警。
高溫天來臨,高溫津貼你領了嗎?
我國在《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對高溫津貼作出規定。該《辦法》第17條規定,勞動者從事高溫作業的,依法享受崗位津貼。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高溫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應當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并納入工資總額。
7月6日,四川在線記者從四川省人社廳了解到,目前四川高溫津貼延續2018年7月1日起執行的政策,高溫津貼標準為每人每天10—18元。全省各市(州)在此范圍內,結合實際,執行本地區高溫津貼標準。
四川省人社廳相關負責人表示,廣大勞動者如果符合高溫津貼領取條件而沒有領到高溫津貼,可以向所屬地勞動監察部門反映或撥打12333電話投訴。各級人社部門也將會同有關部門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對不按規定發放勞動者高溫津貼或違反其他勞動保障法律法規的行為,依法依規嚴肅查處。
發放范圍和條件:
企業、事業單位和個體經濟組織等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35℃(含35℃)以上高溫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不含33℃)以下的,應當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
發放方式:
為保障勞動者基本權益同時又不過多增加用人單位的負擔,在高溫津貼發放方式設置上按天發放,即有一天算一天。
相關要求:
用人單位應結合生產經營特點和工作條件,通過集體協商、簽訂集體合同或制定規章制度等方式,確定本單位高溫津貼發放的具體崗位和工種等,執行本單位所在地的高溫津貼標準。
高溫津貼納入工資總額,防暑降溫飲料不得沖抵高溫津貼。
附:四川省21個市(州)高溫津貼執行標準(單位:元/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