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患病導致肢體殘疾、雙目接近失明,而丈夫卻對其置之不理,拒絕扶養,導致妻子生活無法得到基本保障……

  7月8日,紅星新聞記者從四川省高院獲悉:近日,四川省瀘州市合江縣人民法院先市法庭就辦理了這樣一起扶養糾紛案件,法庭通過司法救助、巡回審判等方式,切實維護了殘疾人妻子王某的合法權益。

現場現場

  妻子殘疾丈夫拒不扶養 

  將丈夫起訴至法庭

  據了解,王某是合江縣荔江鎮團灣村村民,嫁到同縣車輞鎮永利村后,因為患病,導致肢體殘疾、雙目接近失明。

  而因為丈夫朱某長期在外務工,沒有照料王某的生活起居,之后她便回到娘家跟隨父親生活。

  2021年,父親因病過世,她便陷入無人照料的狀態。她到所在村社尋求幫助,但丈夫朱某仍對她置之不理,無奈之下,她將丈夫朱某起訴到先市法庭。

  法庭收到材料后,鑒于妻子王某身體情況和經濟條件,承辦法官楊祖平為其申請司法救助,辦理了訴訟費免交手續。考慮到案件屬于家事糾紛,法官便通知朱某到庭進行調解,但丈夫朱某以在外地為由,拒絕回家調解,也不配合使用“多元調解”網絡平臺進行遠程調解,甚至以還有子女需要撫養為由,拒絕向妻子王某履行扶養義務。

  在調解未果的情況下,妻子王某申請財產保全,并凍結了丈夫朱某幾萬元的銀行存款。

  配偶負有扶養義務 

  法院判決:每月支付扶養費

  考慮到原告行動不便,法官將庭審搬到原告王某家中,并邀請鎮、村、社干部進行旁聽。開庭當天,被告朱某經一再通知仍未到場,法官對案件進行缺席審理并當庭宣判。

  根據王某的實際情況、政策性收入、本地區的生活水平以及其還有另一贍養義務人的情形,并結合被告朱某的實際負擔能力,判決朱某每月支付王某扶養費用500元。在庭審結束后,法官再次通過電話告誡朱某,拒絕履行扶養義務的行為不僅違法更有可能構成犯罪,在法官的釋法和教育下,朱某表示愿意每月支付扶養費用。

  法官表示,國家保護婦女、殘疾人的合法權益。作為配偶一方在另一方因患病、殘疾等原因喪失勞動能力無收入來源的情況下,負有扶養義務。如果扶養人能夠負擔而拒絕撫養,情節惡劣、造成嚴重后果的,將追究其刑事責任,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條的規定,構成遺棄罪,會被處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紅星新聞記者 章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