緬甸淘金夢碎3人獲刑

  時至今日,仍有人做著偷渡緬甸的“淘金夢”,殊不知,費盡周折偷越國(邊)境后,等待他們的并不是高薪的工作,而是無法維持日常生活,甚至被賣至電詐公司,還慘遭毆打、電擊……近日,岳池縣法院依法審結一起偷越國(邊)境罪案,依法判處3名被告人相應刑罰。

  為賺“快錢”跋山涉水12小時偷渡出境

  2020年4月,在“高薪、來錢快”的誘惑之下,被告人董某邀約李某某、唐某一起到緬甸從事二手車銷售業務。3人先從重慶江北機場乘飛機到達云南景邁機場,然后在境外人員的指引下來到了云南省孟連縣的某農家樂。該農家樂老板稱,自己有辦法帶領他們偷渡到緬甸。

  經過幾日的休整準備,4月的一天晚上,他們通過步行、乘車、翻山等多種方式,經過整整12小時的跋山涉水,偷渡出境來到了緬甸小勐拉。

  然而,到達緬甸后,他們憧憬的美好生活并沒有如期而至。受新冠肺炎疫情等因素影響,當地二手車銷售業務并不好做。在緬甸務工一段時間之后,由于收入難以維持日常生活,被告人李某某通過緬甸當地人帶路偷渡回國。2020年11月,被告人唐某從云南省西雙版納打洛口岸自首回國,被云南省勐??h公安局處以罰款5000元。

  淘金”不成被“老鄉”賣至電詐公司

  被告人董某眼見緬甸的二手車銷售業務賺不到錢,仍不甘心,聯系了同在緬甸的一名“老鄉”,“老鄉”立馬答應給他介紹另一份“能賺快錢”的工作。

  通過“老鄉”的介紹,董某很快來到了緬甸當地的一家公司。然而,進了這家公司他才知道,自己是被“老鄉”賣了,這家公司做的業務是電信網絡詐騙。董某不愿做,但卻已是“進去容易出來難”,該公司兩名“安保人員”隨時監控著他的行動,稍有反抗引來的就是拳打腳踢、電擊。最終,董某的家人花重金將他從該公司解救出來。2021年10月,董某通過云南省孟連邊境口岸自首回國,被云南省景東彝族自治縣公安局處以罰款3000元。

  之后,董某、李某某、唐某3人被岳池縣公安局傳喚接受調查。到案后,3人均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實。

  岳池縣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董某、李某某、唐某違反國境管理法規,多人結伙偷越國(邊)境,其行為已構成偷越國(邊)境罪,根據3名被告人的犯罪事實、犯罪性質、情節、認罪態度、悔罪表現及對社會的危害程度,判處被告人董某拘役4個月,緩刑5個月,并處罰金5000元;判處被告人李某某拘役3個月,緩刑4個月,并處罰金5000元;判處被告人唐某拘役3個月,緩刑4個月,并處罰金5000元。

  警方提示

  “高薪”“快錢”“輕松”等廣告字眼,總是能迷人雙眼甚至讓人喪失基本的判斷力,殊不知虛幻的美好背后是重重陷阱甚至是災難,是“夢”終究會醒,切勿因為非法的利益而悔恨終身。

  國家對國(邊)境管理的正常秩序,維系著國家主權、領土完整和國(邊)境的安全以及社會秩序的穩定,每名公民都必須遵守國(邊)境管理的法律法規,切勿心存僥幸、鋌而走險。

  賴溢曉 四川法治報全媒體記者 雍劍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