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楊成萬
近日,新三板川企成都雙流積利熱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簡稱:ST雙熱能,證券代碼:872652)發布公告稱,公司未能于2022年4月30日前披露2021年年度報告,公司股票自2022年5月5日起停牌。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仍未披露2021年年度報告。
金融投資報記者查詢公司近期公告獲悉,公司因重大債務違約導致主要資產被查封,主要銀行賬戶被凍結,子公司、控股股東、實控人股權均被凍結,公司資金鏈已斷裂,已停止生產,涉及多起債務訴訟,員工工資被拖欠。不僅于此,公司實控人楊啟林、何佩芝雙雙失聯、跑路。
債務違約被訴訟
6月23日,ST雙熱能收到成都市雙流區人民法院(簡稱:雙流區法院)發來的應訴通知書顯示,重慶海亮銅業有限公司(簡稱:海亮銅業)向雙流區法院訴稱,海亮銅業與ST雙熱能分別于2021年7月12日、2022年1月1日簽訂了2份產品購銷合同約定:ST雙熱能向海亮銅業采購銅管,產品名稱、規格、數量,單價均以雙方共同確定的訂單細節為準;當月26號將本月25號前所交數量對賬開票,次月底前支付現匯,逾期ST雙熱能按日萬分之三違約金付給海亮銅業。
經過雙方對賬確認,截止2022年2月28日,ST雙熱能欠付海亮銅業的貨款金額為384萬元。2022年3月2日,海亮銅業按訂單要求再次向ST雙熱能送貨,貨款金額為4.5萬元,至今未支付。上述欠付貨款總計為388萬元。2022年3月10日,ST雙熱能向海亮銅業支付貨款10萬元。截至起訴之日,尚欠貨款378萬元未支付。對此,海亮銅業請求雙流區法院判令ST雙熱能向海亮銅業支付貨款和逾期付款違約金。
同一天,ST雙熱能補發涉及重大訴訟公告,ST雙熱能收到雙流區法院發來的應訴通知書顯示,江蘇省常州匯春銅業有限公司(簡稱:匯春銅業)向雙流區法院訴稱,2021年3月,匯春銅業與ST雙熱能簽訂合同約定,ST雙熱能向匯春銅業采購銅管,具體采購數量、價格等內容按照訂單確定。至今ST雙熱能欠匯春銅業220萬元,經匯春銅業催要無果。對此,匯春銅業請求雙流區法院判令ST雙熱能向匯春銅業立即支付貨款和利息損失。
財產被司法凍結
事實上,目前ST雙熱能遭遇的債務官司遠不止這些。有的案件中的原告方已向法院提出了財產保全申請并獲得了法院的準許,使ST雙熱能的部分銀行賬戶內的存款已被凍結;有的案件已進入了執行階段,使ST雙熱能及其子公司、實控人被列為被執行人。
今年4月28日,ST雙熱能收到雙流區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書》,天府銀行成都雙流支行向法院申請訴前財產保全,請求對ST雙熱能及其實際控制人楊啟林和何佩芝名下價值17,808,600.31元的財產采取保全措施。天府銀行提供該行財產保全函作為擔保。法院裁定查封、凍結ST雙熱能原材料(銅帶、銅管、銅焊條等)、半成品(各類銅制品)、成品(熱交換器)、位于成都市雙流區彭鎮雙楠大道下段1928號的房產,以及其持有的積頓新熱能設備無錫有限公司的股權。
成都茂騰機動車配件有限公司(簡稱:茂騰機動車配件)雙流區法院訴稱,茂騰機動車配件向ST雙熱能交付了海爾吸熱片、迪森吸熱片等產品,但 ST雙熱能并未嚴格按照約定向茂騰機動車配件足額支付貨款。截至2022年4月25日,ST雙熱能尚欠茂騰機動車配件貨款3,212,341.86元。于是,茂騰機動車配件請求法院判令ST雙熱能向其支付貨款及其違約金,并由ST雙熱能承擔本案的案件受理費、訴訟費。
此外,今年1月26日,ST雙熱能向成都高投小貸公司借款200萬元,由楊啟林、何佩芝、楊智、積頓新熱能設備無錫有限公司、成都市雙流熱交換器廠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4月29日,成都高投小貸公司向ST雙熱能發送《履行借款人義務的通知》,要求其立即償還全部借款本息未果。
實控人失聯跑路
公開資料顯示,ST雙熱能主要從事熱交換器及燃氣供暖設備的設計、研發、生產及銷售。于2018年2月在新三板掛牌,2018-2021年上半年實現的營業收入分別為1.36億元、9836.42萬元、1.23億元、6220.90萬元,歸屬于股東的凈利潤分別為 -706.35 元 、 -2243.81 萬元、-194.65萬元、284.71萬元。
相關資料顯示,ST雙熱能董事長、總經理為楊啟林,董事會秘書何佩芝,兩人為夫妻。截至2021年6月末,楊啟林持有ST雙熱能40.83%的股權,何佩芝持有ST雙熱能31.87%的股權,同時,楊啟林還通過員工持股平臺控制ST雙熱能12.00%的表決權,因此,兩人合計控制ST雙熱能84.70%的表決權。
就在債主紛紛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ST雙熱能還錢,公司及其子公司、實際控制人被列入被法院執行人的時候,其實際控制人楊啟林和何佩芝卻來了個“金蟬脫殼”,失聯跑路了,甚至有媒體報道說,兩人已經離開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