團伙成員及分工:以劉海某為首,弟弟劉春某、弟媳安某某、朋友王廷某等8人為主要成員,集“收購、生產、運輸、銷售”全鏈條于一體。
造假手法:從各酒店、飯館等地回收來舊酒瓶,再購買一些仿冒外包裝材料、散裝白酒及其他普通白酒,根據不同酒的味道,按照一定配方進行勾兌灌入酒瓶,冒充五糧液等名酒。
7月14日,四川省甘孜州丹巴縣公安局通報,日前,該局破獲了 “以劉海某為首的重大制售假冒品牌白酒”案,抓獲犯罪嫌疑人9人,上網追逃2人,搗毀生產、包裝、存放制假售假窩點8處,查獲假冒各類品牌白酒1600余瓶,大批假冒各類名酒外包裝,制假工具若干,扣押涉案車輛5臺。

案中有案:
無證經營煙草
牽出背后制售假冒品牌白酒團伙
民警介紹,2022年5月24日,丹巴縣煙草專賣局向丹巴縣公安局移交一起涉嫌無證經營煙草制品零售案件線索。經公安機關偵查發現位于丹巴縣章谷鎮光明路“丹巴縣某尚酒類經營部”涉嫌無證經營煙草制品零售行為,現場查獲非法銷售各類煙草商品及銷售賬目、票據,經營部負責人李某(女)具有重大嫌疑,經進一步偵查發現該經營部還有銷售假冒品牌白酒行為,但李某拒不配合調查,致案件一度陷入僵局。
為使案件打開突破口,偵查人員對所搜集的賬本、票據和微信轉賬記錄等線索信息一條一條進行核實調查、分析研判。在偵查人員對李某一筆轉賬記錄核實過程中,偵查人員獲得李某在城區某地租有一房屋,作為倉庫用于堆放貨物的線索。
偵查人員立即會同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一同前往該出租房進行檢查,在李某所租賃的出租房屋內現場查獲大量國窖1573、五糧液、五糧春、舍得等各類名酒100余件,經鑒定均為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涉案金額高達43余萬元。
鑒于案情重大,丹巴縣公安局隨即成立專案組,輾轉成都、綿陽等地開展外圍摸排和循線追蹤,經過一個多月的蹲守、跟蹤、貼近偵查,一個以劉海某為首,弟弟劉春某、弟媳安某某、朋友王廷某等8人為主要成員多地互通、分區分工為特征,集“收購、生產、運輸、銷售”全鏈條于一體的制售假冒品牌白酒“親友式”犯罪團伙逐漸浮出水面。
“犯罪嫌疑人劉海某和其弟劉春某都有制假售假酒類犯罪前科,反偵察能力較強。團伙成員在各個環節之間采用單線聯系,有自己的運輸工具,分散倉儲存放,現金交易,專人送貨上門,作案手法專業。”專案組民警介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