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說“吃一塹,長一智”,四川安岳縣男子蔣某卻始終抱有僥幸心理。幾天前,他因無證駕駛、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處以行政拘留20天、罰款3000元的處罰。而這,已是他今年第4次被查,此前3次也是因為無證駕駛和飲酒后駕駛機動車。

↑前幾日,蔣某因今年內(nèi)第4次無證駕駛和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查↑前幾日,蔣某因今年內(nèi)第4次無證駕駛和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查

  7月13日晚,安岳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在轄區(qū)石羊鎮(zhèn)片區(qū)設點,開展夏季酒駕、醉駕集中整治行動。21時許,民警在路口攔下一輛渝A號牌的白色越野車,進行例行檢查。此時,該車駕駛人身上有酒氣,涉嫌飲酒后駕駛機動車。民警隨即對駕駛人進行呼氣式酒精檢測,結果為62mg/100ml,屬飲酒后駕駛機動車

  不查不知道,一查“嚇一跳”。民警進一步核查后發(fā)現(xiàn),該駕駛人蔣某系安岳縣人,曾考取“E”型機動車駕駛證,2019年11月便因駕駛報廢車輛被吊銷駕駛證。不僅如此,蔣某還是一個無證駕駛和飲酒后駕駛的“違法大戶”,2022年1月11日、5月24日、7月6日,他均因無證駕駛和飲酒后駕駛行為,被安岳縣交警大隊石羊中隊先后3次查處。

  這一次,已是他今年內(nèi)第4次被查無證駕駛和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蔣某稱,之所以屢次飲酒后駕車,是因自己心存僥幸,總覺得“這次不會再被查了”。

  面對這位“教不改、罰不怕、拘不怕”的蔣某,安岳縣公安局對其從重處以罰款3000元、行政拘留20天的處罰。

  公安交警提示:無證駕駛是極其嚴重的交通違法行為,飲酒后駕駛機動車則會導致駕駛人視力下降,觸覺、判斷能力降低,極易引發(fā)嚴重交通事故。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財產(chǎn)安全,請廣大市民堅決杜絕涉牌涉證、酒駕、醉駕等各類交通違法行為。

  陸遙耀 凌敏 紅星新聞記者 姚永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