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實
受人委托“代收”柳樹款
7月22日,封面新聞記者來到嘉明鎮葛林灣村,向居住在李光先轉包魚塘邊的李萬洪核實李光先反映的情況。
李萬洪稱,當時他發現李光先在挖樹準備運走的時候,將情況通過微信告訴了在外地的杜開容。“杜開容說李光先沒有權利銷售柳樹,委托我幫她看管,如果實在要買,就按300元/株幫她把柳樹款收了。”
李萬洪認為,自己是受杜開容委托處理柳樹銷售的事情,與李光先無關。
對李光先稱被打成輕傷二級,李萬洪堅決予以否認。“我當時還處于膽結石手術后的恢復期,根本沒有力氣和他打架。”李萬洪稱,當時僅僅是雙方發生了抓扯。且李光先自稱受傷住院期間,自己還親眼看見他在魚塘里工作。所謂被打純屬謊言。
自稱遠在西安的原魚塘承包人杜開容在電話中稱,轉包協議上載明魚塘“全部財產屬乙方所有規劃處理”,是為了李光先以此貸款。并不意味著李光先可以將柳樹賣給他人。杜開容稱當時確實委托了李萬洪幫忙收取柳樹款后,才能將已經挖起的柳樹運走。
進展
已經移交檢察院審查起訴
7月24日,封面新聞記者聯系嘉明派出所周警官,求證李光先反映的情況。
周警官介紹,李光先被鑒定為輕傷二級后,警方立即對這起案件予以刑事立案。為了調查取證,警方走訪多人,對已經外出在青海的證人,瀘縣警方還通過發協查函的方式委托青海警方取證。目前,這起案件已經移交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警方證實,嫌疑人李萬洪目前已被采取取保候審的刑事強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