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獄之后
曾將一對母女拐賣至河南
還騙走工友妻兒拐賣其子
在村民們的記憶中,黃廷省沒有結婚,早年出獄后也并沒有回到村里生活。
那些年,他去了哪里?又干了些什么?根據紅星新聞記者獲得的司法文書,可以窺見黃廷省出獄后的一些人生片段:
1998年的一天,黃廷省來到四川雅安市石棉縣,以帶女子王某外出打工為由將其騙至河南新野縣喬家,并謊稱自己與王某系親戚,將王某以兩三千元的價格販賣給喬某。
事后,黃廷省再次返回石棉縣,謊稱要與王某在岳池老家舉辦婚禮,來接“岳母”李某到岳池去。李某信以為真,便與黃廷省離開石綿。但黃廷省并未帶李某回岳池老家,而是將其騙至河南南陽市,以兩三千元的價格賣給趙某為妻,李某離家時帶的錢也被黃廷省騙走。
一位熟悉案情的辦案人員向紅星新聞記者介紹,李某母女意識到被騙后,想盡辦法與家人聯系,家人事后前往河南將兩人接回。
不止是李某母女,黃廷省還瞄上了早年打工相識的工友黃大某的妻兒。
1999年夏天,黃廷省來到位于雅安漢源縣某村的黃大某家里,黃大某為人老實,當年因腿腳受傷在家休養,妻子張某平時不僅要照顧不滿6歲的兒子,還要干農活。
黃廷省謊稱打工路過漢源專程來找黃大某聚聚,看到黃大某一家的困難后,他主動留下幫忙干活收拾家務,很快贏得黃大某一家的信任。黃廷省告訴黃大某,外出打工比在家掙錢,并稱能幫忙聯系打工的地方:“你腿腳不方便,我可以先帶張某過去,等你傷好后再過來,孩子在家不好照顧,可以一起帶出去。”
之后,張某帶著5歲兒子黃小某跟隨黃廷省外出“打工”。之后,黃廷省將張某母子騙至涼山德昌縣,并以夫妻名義與張某共同生活。
2000年農歷正月期間,黃廷省以黃小某已到上學年齡為借口,將黃小某帶回岳池老家,并稱張某離婚后才讓母子二人見面。之后,張某和黃廷省一起回到漢源縣,跟黃大某商量離婚未果后返回德昌縣。
2000年秋,張某的親人趕至涼山德昌找到黃廷省,將其毆打一頓后把張某接回漢源。后經警方查明,黃廷省當年養好傷后,將張某兒子黃小某帶至河南南陽市,以一萬元的價格賣給當地一余姓人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