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日,四川綿陽公安交警支隊發布消息,《綿陽城區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舉報獎勵實施辦法(試行稿)》(以下簡稱為“舉報獎勵實施辦法”)即日起施行,鼓勵市民積極舉報綿陽市建成區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最低獎勵20元,最高獎勵1萬元。
據介紹,此舉主要是為了維護道路交通安全秩序,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保護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人身、財產安全和其他合法權益,提高道路通行效率。
紅星新聞記者發現,該“舉報獎勵實施辦法”中,市民共有4種舉報途徑,且要求實名舉報,而且公布了獎勵條件、獎勵程序、獎勵標準等。根據規定,舉報獎金由綿陽市公安局交警支隊通過銀行轉賬方式發放;在舉報的同時,應當按要求提供本人聯系方式、身份證、銀行賬號等相關材料至相關舉報平臺,無正當理由未提供相應材料的,不予辦理獎金支付。
據了解,舉報途徑包括電話舉報、微博微信舉報,以及到各直屬大隊違法處理窗口或事故處理中隊當面舉報。其中,通過電話舉報的,舉報人應于發現交通違法行為后及時采取拍攝照片、錄制視頻等方式固定被舉報的交通違法行為,且方便撥打電話時立即致電。舉報人應提供本人真實有效姓名、身份證號、聯系方式等信息,同時應準確提供被舉報交通違法的時間、地點以及車輛號牌等信息,積極配合交警部門的調查取證工作。
記者還注意到,該“舉報獎勵實施辦法”中,舉報交通肇事逃逸行為,包括提供逃逸車輛的車號、車型或者肇事者等有利于逃逸案件查獲的信息,且成功查獲肇事者的,對舉報人按下列標準予以獎勵:財產損失案件獎勵1000元,傷人案件獎勵2000元;重大案件中造成1-2人死亡的案件獎勵5000元;造成3人以上死亡或者造成重大社會影響的案件,獎勵1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