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27日下午,在四川省弘博中等專業學校(以下簡稱:弘博學校)就讀的小劉在學校農場鋤地時,不慎被異物傷及右眼,并最終導致失明。司法鑒定機構出具的鑒定意見顯示,小劉傷殘等級為七級。(點擊查看紅星新聞此前報道:“16歲少年學校鋤地致右眼失明”案一審宣判:校方未完全盡責,擔責70%)

  家長李女士認為,校方未第一時間將兒子送至正規醫院進行救治,僅到診所購買眼藥水進行簡單處理,這直接導致兒子的傷情進一步惡化,最終導致失明。由于就賠償事宜,李女士與校方未達成一致,因此把弘博學校告上法庭,提出54萬余元的賠償。

  一審中,法院認為,學校在一定程度上貽誤了治療時機,未完全盡到教育、管理職責,因此承擔70%的侵權責任。但小劉家屬認為,自己不應承擔30%的責任,且傷及眼睛會帶來終身隱患,因此在一審之后提起上訴。

  近日,該案二審宣判。法院認為,小劉作為未成年人,無法預見挖地的安全風險,也無證據證明他存在不當操作。法院認為學校未盡到教育、管理職責,最終改判學校承擔100%的責任。據悉,該判決為終審判決。

  少年校內鋤地致右眼失明,家長起訴索賠54萬余元

  弘博學校為一所職業教育學校,事發時,小劉為該校高中一年級學生。2020年9月27日下午,小劉和班級種植委員等在校內菜園翻地時,被濺起的石子傷到了右眼。小劉稱,當時只感覺痛了一下,并未特別不舒服,直到當天晚上才明顯感到不舒服。隨后,他將這一情況告訴了班主任李老師,老師帶他到學校門口的診所買了眼藥水。

  不過,眼藥水并未緩解傷情。小劉第二天起床后就發現眼前“一片白,看不見了”。之后,在同學陪同下,小劉先后到雙流區人民醫院和四川大學華西醫院就診,但最終未阻止不幸的發生,小劉右眼失明了。

▲小劉右眼失明▲小劉右眼失明

  2021年4月,家長帶小劉前往司法鑒定中心進行傷殘鑒定。據四川鼎誠司法鑒定中心出具的鑒定意見顯示:小劉的傷殘等級為七級。家長認為,如果校方在第一時間就帶孩子到正規醫院進行救治,取出異物,也不至于失明。她認為,校方存在不當責任。

  ▲鑒定意見

  由于未和校方就相關責任及賠償事宜達成一致。2021年5月,李女士將弘博學校告上法庭,提出了54萬余元的各項賠償費用,同時要求保險公司在限額內承擔保險責任。

  紅星新聞記者曾旁聽了該案一審,在第一次開庭中,原告小劉及家長起訴的被告為四川愛華學院,后經查明,小劉學籍實際所在學校為弘博學校。記者了解到,四川愛華學院與弘博學校由同一投資機構興辦,且共用場地。后來,原告追加了弘博學校及保險公司同為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