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8月,四川阿壩壤塘縣境內發生一起持槍搶劫案,阿某、其某、嘎某、澤某4名嫌疑人搶劫一輛長途大巴,得手后還朝天連鳴三槍,鉆入深山逃逸。

  此案當年驚動阿壩、甘孜兩地警方。案發后,在警方追捕之下,嫌疑人其某、澤某落網,并被依法判處死刑;警方在抓捕嫌疑人嘎某時,嘎某持槍反抗被當場擊斃。然而,主犯之一的阿某一直在逃,杳無音信。19年來,阿壩、甘孜兩地警方一直沒有放棄對他的追捕。近期,潛逃19年的阿某在警方規勸下投案自首。

  8月12日,壤塘縣公安局民警趕赴甘孜州新龍縣將潛逃19年重案逃犯阿某押解回壤塘。投案后,50歲的阿某感慨:“這些年東躲西藏,現在才真正感到解脫!”

  案發

  4人搶劫客車 鳴槍威脅乘客“不準報警”

  時間回到19年前,一場早有預謀的搶劫案在阿壩壤塘縣境內發生。

  來自壤塘縣警方的消息,2003年,甘孜州新龍縣的阿某聯合其某、嘎某3人前往青海省境內討生活,其間,3人陸續購買了仿“六?四”式手槍3支。當年7月23日,阿某與其某、嘎某、澤某在青海省果洛州州府相遇后,一同前往班瑪縣,因為手頭拮據,途中幾人商量伺機搶劫客車,搞點錢花。

  8月2日,4人搭乘班瑪縣至四川阿壩縣的長途客車,上午10時許,客車行至壤塘縣境內友誼橋附近時,按事前共謀,一人走到駕駛員身邊謊稱要下車,司機將車停穩后,“不要動哦!”該男子掏出槍指著司機頭部,并讓司機走到過道中央,另外兩名持槍男子,一人持槍在車門處把守,一人持槍在客車最后一排控制乘客。澤某手持匕首,脖子上掛個包,對車上40多人挨個實施了搶劫,搶劫14000多元現金以及金戒指、金手鐲和摩托羅拉手機等物品。

  “少部分人把自己的物品塞到襪子里,才得以幸免。”負責該案的壤塘縣公安局刑警大隊大隊長澤仁塔介紹,得手后,嫌疑人威脅乘客、司機不準報警,持槍的3人每人朝天鳴一槍后,4人穿越高山、密林、草地逃離現場。

  事后,據警方了解,4人翻山越嶺經過8天時間逃回了甘孜州新龍縣。

 ↑阿某投案后,被壤塘警方帶回調查 ↑阿某投案后,被壤塘警方帶回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