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花,歷來被看作高潔典雅的象征,但未經批準非法采挖、運輸、出售野生蘭草等行為會觸犯刑法。
8月8日,一起“危害國家重點保護植物案”在九寨溝縣法院公開審理,5名被告人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緩刑一年,并處罰金5000元。劉某等5人當庭對自己的犯罪行為悔恨不已。
8月17日,九寨溝縣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隊民警楊帆介紹,這是新版《國家重點保護野生植物名錄》公布后,四川阿壩首例危害國家重點保護植物案。
采挖野生蘭草還在直播間賣
“嫌疑人在山上找到品相好的野生蘭草后就開始直播叫賣,如有粉絲需要購買就開始采挖。”辦案民警介紹稱,嫌疑人采挖后貼上粉絲賬號及價格標簽,下山后打包發快遞給粉絲,警方根據嫌疑人直播的抖音賬號找到馬某甲,“馬某甲到案后主動供述在野外采挖蘭草并在網上售賣的事實,并主動交代了同案人員”。
經過調查,警方發現有5名人員參與了非法采挖出售野生蘭草。今年2月23日,馬某甲、馬某乙、馬某丙、劉某、馬某丁為牟取利益,在九寨溝縣勿角鎮馬家溝磨背后山上(國有林地),使用十字鍬采挖野生蘭草7叢拆分成21小叢,通過抖音直播出售18單20小叢,獲利2310元。
隨后,5人在馬某甲家中對出售的18單蘭草打包后通過快遞郵寄給買家,郵寄途中被公安機關查獲。剩余未售出的由馬某甲帶回家中存放,后于2月25日上交公安機關。
經四川楠山林業司法鑒定中心鑒定,送檢植物樣品的物種名稱均為“蕙蘭”,隸屬于蘭科蘭屬,為國家二級重點保護植物。
被判緩刑并處罰金5000元
新版《國家重點保護野生植物名錄》2021年9月公布,新增野生植物268種和32類,其中除兔耳蘭以外的所有野生蘭花都被列入國家重點保護植物行列。也就是說,從2021年9月7日開始,非法采挖、銷售、收購野生蘭花的行為將涉嫌犯罪。今年8月2日,馬某甲、馬某乙、馬某丙、劉某、馬某丁自愿賠償了公訴機關提起的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全部資源損失費2310元,且已履行完畢。
法院審理認為,劉某等5人構成危害國家重點保護植物罪。5人案發后在接到公安機關電話通知后自動到案,并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及同案犯,是自首,可以從輕處罰,5人均自愿認罪認罰,并自愿賠償公益訴訟所確定的損失,可酌定從輕處罰。
最終,法院依法均判處5名被告人有期徒刑十個月,緩刑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5000元。
法官提醒:近年來,野生蘭草價格不斷走高,成為不法分子牟利的“目標”,野生蘭草物種生存狀況不斷惡化。野生蘭草屬于國家重點保護野生植物,非法采挖、收購、運輸、加工、出售野生蘭科植物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紅星新聞記者 王明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