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四川遂寧市高新區金梅社區,經營屠宰作坊的田某某背地里還干著另一番生意——加工、銷售冷凍狗肉制品。他出售含氯化琥珀膽堿的藥水(俗稱為“三步倒”)給劉某等人,劉某等人用該藥水捕殺犬只后,再賣給田某某做成狗肉冷凍制品。積少成多后,田某某又轉賣給貴州的批發商。

  2019年11月至2021年8月,田某某先后將冷凍狗肉賣往貴州的兩個下家,銷售金額合計109620元。案發后,公安機關還扣押了田某某的冷凍狗肉1275.4kg,并分別從貴州的兩個下家處扣押尚未銷售的冷凍狗肉3631kg、593kg。

  經公安部物證鑒定中心鑒定,從田某某及兩個下家處扣押的冷凍狗肉中,均檢測出氯化琥珀膽堿成分。

  8月5日,遂寧市安居區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田某某構成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處田某某有期徒刑三年,追繳違法所得10萬余元,并處罰金20萬元,支付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懲罰性賠償金100余萬元。

  另據蓬溪縣公安局介紹,田某某多名家庭成員牽涉該案,目前正在辦理之中。

 ↑庭審現場 ↑庭審現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