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聞記者 宋瀟
8月10日,成都鐵路運輸第一法院曾公開開庭審理了一起珠寶玉器盜竊案件,法院判決被告人湯某某犯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三萬元。

8月23日,該案的一些細節被公開。湯某某原本打算跟著老板去搞裝修,在列車上,順走一名乘客的行李箱后下車,發現里面裝滿了各種珠寶,他動起了“歪心思”……
這起盜竊案,發生在2021年6月26日。被害人付某某從南陽進完貨,帶著259件珠寶玉器搭乘從上海到成都的K283次列車準備回家,清晨起床卻發現行李箱丟失,他立馬報警,自報失竊物品購買價格不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