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案地點在家樓下大橋的下穿隧道內↑作案地點在家樓下大橋的下穿隧道內

  直到現在,王某都沒收到妻子遇害的賠償金。

  2021年6月23日,四川巴中市平昌縣發生一起命案,女子袁某某突然“失聯”,第二天其丈夫王某報警。警方查看監控發現,袁某某和男子杜某在車庫有接觸,經調查袁某某“失聯”與杜某有很大關系。隨后,警方將杜某抓獲,經緊急審訊,最終在平昌星光工業園區一山路轉彎處找到袁某某尸體。

  今年3月庭審時,杜某供述自己與死者袁某某是情人關系,因袁某某電話告知他以后不要再找她,遂將袁某某殺害并掩埋尸體,然后轉走其手機里的數千元資金。今年4月,巴中市中級人民法院宣判:杜某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犯盜竊罪,判有期徒刑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二千元。數罪并罰,決定執行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脫政治權利終身,并處罰金人民幣二千元;同時,被告人杜某賠償因犯罪行為給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造成的損失39260元,返還贓款5985元。

  對于法院判決,袁某某的丈夫王某表示不服,認為還應判賠死亡賠償金。近日,紅星新聞記者了解到,截至目前,杜某尚未支付39260元賠償金,以及應返還的5900余元贓款。且該案已過上訴期。

  對此,律師表示,法院的民事訴訟判決符合現行法律規定,當出現被告人家庭困難執行不能情況時,當事人可向人民檢察院申請司法救助。律師解釋,死亡賠償金具有一定的精神撫慰性質,又包含尚未發生的期待利益,故不屬于直接物質損失,不能納入判決賠償的范圍。

  案發:

  妻子失蹤尋找未果

  監控發現她被一男子開車尾隨

  近日,王某向紅星新聞記者講述了妻子案發當天“失聯”的全過程。

  2021年6月23日下午6點左右,妻子袁某某出門送牛奶,王某在參加兒子的幼兒園畢業典禮。當晚夫妻倆微信視頻,王某看到袁某某在一輛三輪車上,因周圍環境嘈雜,通話不清楚,隨后掛掉。

  兒子畢業典禮結束之后,王某晚上回到家中發現妻子還未回家,以為她還在忙送貨,隨后就睡了。

  第二天早晨,王某醒來發現妻子還沒回家,多次打電話也無人接聽。隨后,他打電話給岳母也未接。當時,他心想妻子都這么大人了,自己應知道回家。然后,他和孩子一起出門到自己修電器的網點。由于擔心妻子,他又多次撥打妻子電話仍無人接聽。中午時,他再次給岳母打電話,接通后得知妻子也沒有和岳父母聯系。

  隨后,王某找到妻子袁某某上班送牛奶的網點,工作人員表示,他們也在找袁某某,一大早開會沒有見到人,建議王某去報警。

  王某又前往妻子送牛奶的片區漢王廟尋找未果,無奈之下,他前往江陽派出所報警。之后,他在車庫看到三輪車還在車庫。“兩輪車不在,三輪車在,說明妻子已經回家。”王某對紅星新聞記者說,妻子每次回家都是將三輪車放在車庫充電,然后騎兩輪車回家。

  他繼續尋找兩輪車。6月25日早晨,王某在自家樓下大橋的下穿隧道里,找到妻子騎的兩輪車并再次報警。警方抵達現場取證后,又到物業調取監控。通過王某提供的監控畫面顯示,袁某某在停好三輪車之后,邊整理東西邊看手機,一輛小轎車開過來停下后打開車門,司機與袁某某在說話。隨后,袁某某繼續收拾東西,小車離開繼續前行,然后在車庫入口等了幾分鐘,再次調頭向袁某某緩慢行駛,隨后再次調頭開到車庫入口等候。在袁某某收拾好東西背包離開車庫后,小轎車緊隨其后也開出了車庫。

  王某說:“按照往常的軌跡,妻子停車后就應該回家。”但從那之后,妻子就不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