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青年城一家疫情封控期間跳樓”

  9月10日,宜賓本地各微信群流傳兩個視頻,說是:“青年城有人因為受不了壓力,一家人跳樓了。”

  經過核實,視頻內容不在疫情發生期間,且地點也非青年城。

  造謠一張嘴

  但是你會承擔怎樣的處罰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第(一)項:

  散布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條之一:

  編造虛假的險情、疫情、災情、警情,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虛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利用信息網絡實施誹謗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五條:

  編造虛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編造的虛假信息,在信息網絡上散布,或者組織、指使人員在信息網絡上散布,起哄鬧事,造成公共秩序嚴重混亂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第一款第(四)項的規定,以尋釁滋事罪定罪處罰。

  宜賓公安提醒大家:

  網絡不是法外之地。希望廣大市民認真遵守疫情防控要求,主動關注、宣傳官方信息,做到不造謠、不信謠、不傳謠,共同維護好疫情防控秩序。

  在網上發布信息、言論應遵守法律法規,如果編造、傳播、散布謠言,擾亂社會公共秩序的違法犯罪行為,公安機關將依法嚴厲打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