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江實行“十年禁漁”,近日,卻有人難忍口腹之欲,趁天黑非法在岷江上游非法捕魚。最終,違法人員楊某被民警抓個正著,查獲捕魚用網具16副,擋獲魚獲34尾。9月16日,來自茂縣公安局消息,經過四川省農業科學院水產研究所鑒定,34尾魚獲中有11尾為青石爬鮡屬于國家二級重點保護水生野生動物。

  男子帶16副網具于岷江上游捕魚被抓

  8月24日凌晨,茂縣公安局森警大隊接報警稱,有人在茂縣南新鎮姜射壩電站河邊捕魚。

  ↑嫌疑人捕魚地點  ↑嫌疑人捕魚地點

  接警后,茂縣公安局森警大隊大隊長何星雄率森警大隊民警,聯合刑警大隊、南新派出所民警在南新鎮姜射壩水電站泄洪口(岷江河南新段)現場查獲涉嫌非法捕撈人員1人,查獲捕魚用網具16副,擋獲魚獲34尾。

  擋獲非法捕撈的嫌疑人楊某后,民警進行了初步調查,嫌疑人楊某系河南省正陽縣人,常住汶川縣棉虒鎮。于8月23日22時許,駕駛車輛(川UN23**)從汶川縣棉虒鎮出發,到茂縣南新鎮姜射壩水電站泄洪口處使用漁網捕魚。

  ↑34尾魚被放歸自然  ↑34尾魚被放歸自然

  8月25日,經茂縣科農局工作人員觀察野生魚狀態良好,具備野外放生條件,為盡快將野生魚回歸自然,茂縣公安局森警大隊、刑警大隊與縣科農局協同配合在岷江河將擋獲的魚兒放歸自然。

  捕34條魚其中11條為國家二級保護動物

  案發后,茂縣公安局委托四川省農業科學院水產研究所對涉案魚獲進行鑒定。

  ↑擋獲的34尾魚獲  ↑擋獲的34尾魚獲

  鑒定結果顯示,本次案件所涉及水產品種類為3種,34尾,共計695.3g。其中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二級)有青石爬鮡11尾,其它經濟魚類有黃石爬鮡22尾,前臀鮡1尾。直接損經濟損失為6502.6元,間接損失為19507.8元,共計損失總價值為26010.4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楊某因涉嫌非法捕撈水產品罪被取保候審,案件還在進一步偵辦中。

  王濤 紅星新聞記者 王明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