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聞記者 宋瀟
大熊貓國家公園核心保護區內,一個原本已經封閉的礦洞,被人偷偷打開,發電機、騾子和鐵鎬紛紛上陣,一場秘密合謀的盜采活動,就此上演。
2022年9月23日,成都鐵路運輸第二法院依法公開開庭審理了趙某某、辛某某破壞自然保護罪一案。據了解,該案是大熊貓國家公園設立以來,全國首例涉國家公園破壞自然保護地罪刑事案件。
經審理查明,“老槽溝”礦區位于大熊貓國家公園核心保護區。該礦區已于2017年12月根據大熊貓國家公園規劃要求依法予以封閉并施行自然生態恢復,趙某某、辛某某和馮某合謀,到“老槽溝”盜采鉛鋅礦石,其中,辛某某、馮某用電鎬鑿礦時引發礦洞跨塌,辛某某、馮某被垮塌的礦石掩埋,馮某當場死亡、辛某某受重傷。
最終,法院判決趙某某、辛某某犯破壞自然保護地罪,判處趙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兩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5000元;判處辛某某有期徒刑兩年十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5000元。
一場合謀:在封閉礦洞盜采礦石
路上的蹄印,還沒完全消融的冰雪,深山里,盜采者正在合謀一場“見不得光”的行動。
2020年8月,趙某某、辛某某和馮某(已死亡)為謀利,商議共同到“老槽溝”礦區內盜取鉛鋅礦石。
為便于進入“老槽溝”礦區,三人雇人將國家公園核心區入口的大石頭破碎,強行打通進入核心區的通道,破碎后的碎石用于鋪設、硬化路面、壘砌堡坎等,并雇人將小路上的植物砍倒,形成約一米寬的路。
其后,三人先后將發電機、電鎬、電線、礦燈、汽油、生活物資等物品搬入“老槽溝”礦區,在礦洞內用電鎬、鏨子等盜采礦石約15天,鑿獲礦石約40噸。
2020年11月,辛某某、馮某用電鎬鑿礦時引發礦洞跨塌,辛某某、馮某被垮塌的礦石掩埋,馮某當場死亡、辛某某受重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