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6日,紅星新聞記者從四川省發改委官網獲悉,日前,《四川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四川省財政廳關于重新發布全省教育系統考試考務行政事業性收費的通知(川發改價格規〔2022〕484號)》印發。為進一步加強和規范教育系統考試考務行政事業性收費,四川省發改委和四川省財政廳對到期的教育系統考試考務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執收單位、資金管理等進行了清理和規范,并對重新審核后的教育系統考試考務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進行發布。
《通知》要求,全省教育系統考試考務行政事業性收費一律按通知發布的項目和標準執行。紅星新聞記者注意到,此次發布的收費項目涵蓋高考考試,研究生招生考試,計算機等級考試,大學英語四、六級等多項考試。
《通知》明確,各執收單位應嚴格按規定的收費項目和標準收費,不得擅自增設收費項目、擴大收費范圍、提高收費標準或以其他名目向考生收取任何費用,并在收費場所的顯著位置公示收費項目、收費標準、收費依據、征收程序和舉報電話,自覺接受價格、財政、市場監管、審計部門和社會監督。
《通知》強調,各類考試考務費主要用于報名、考生攝像、電子檔案制作、命題、制卷、試卷運輸及保管、考場租賃和印制證書、考場監(巡)考、評卷、錄取等。全省教育系統考試考務行政事業性收費應使用省級財政部門統一監(印)制的財政票據,收費收入全額繳入財政專戶或國庫,納入財政預算管理,嚴禁坐收坐支、擠占、截留、挪用。
通知自發文之日起執行,有效期5年。
具體收費詳情戳?http://fgw.sc.gov.cn/sfgw/c106088/2022/9/26/ffded44f32fc4685825b3e44088ed532.shtml
紅星新聞記者 鐘茜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