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日,紅星新聞記者從四川眉山市市場監管局獲悉,經群眾舉報,眉山市市場監管局查明,眉東市場豬肉攤經營者陳某在9月25至29日期間,購進的白條豬(邊口)價格為16.2元/斤,排骨、五花肉綜合銷售價格為22元/斤;9月30日購進的白條豬(邊口)價格為16.5元/斤,以25元/斤的價格銷售排骨、五花肉100斤,以30元/斤的價格銷售排骨、五花肉70斤。陳某在購進成本未明顯增加的情況下,疫情期間大幅提高銷售價格,其行為觸犯《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的規定,構成哄抬價格違法行為。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的規定,執法人員責令陳某立即改正違法行為,處沒收其違法所得,并處違法所得2.5倍罰款的行政處罰。

  截至目前,眉山市場監管部門已立案查處3起哄抬物價違法案件。目前眉山物資保障充分,價格穩定。市市場監管局提醒廣大經營者誠信經營、依法經營,建議廣大消費者合理消費,如遇到哄抬物價等違法行為,可撥打12345 、12315舉報熱線。

  眉山市場監管部門稱,將全力做好應急狀態下疫情防控工作,對各商超、農貿市場、藥店等市場主體進一步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對哄抬物價等違法行為保持常態高壓,露頭就打,絕不手軟,全力確保重要生活物資價格穩定。

  紅星新聞記者  蔣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