湯淞 封面新聞記者  周洪攀

  10月3日中午,四川綿陽一出租車駕駛員在行車期間,用手機直播沿途的街景和路況,有較大行車安全風險。交警部門對當事駕駛員唐某某給予罰款200元、記3分的處罰。

駕駛員直播畫面駕駛員直播畫面

  據介紹,10月3日13時許,綿陽公安交警接到舉報,一輛小型新能源出租汽車駕駛員在游仙區行駛時,將手機放在駕駛室左側的支架上,在駕駛車輛的同時,用手機直播沿途的街景和路況。

  交警直屬三大隊接到警情后,隨即調集路面警力進行布控。3分鐘后,交警在游仙區東津干道與虹云橋路口將該出租車攔下。

  該駕駛員的行為已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現場民警對其進行了批評教育,責令其立即整改,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條之規定,對當事駕駛員唐某某予以罰款200元,記3分的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