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經內江市委批準,市紀委監委對內江市國資委原黨委書記、主任張虎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張虎理想信念喪失,紀法意識淡薄,對黨不忠誠不老實,串供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和旅游安排;違背組織原則,隱瞞不報個人有關事項;違規獲取兼職薪酬;上班時間參與棋牌娛樂活動;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項目招投標、工程款撥付、企業經營等方面謀取利益并收受財物,數額特別巨大。
張虎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構成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內江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市委批準,決定給予張虎開除黨籍處分;由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來源:內江市紀委監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