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治報-法治四川新聞客戶端記者 劉文慧

  疫情導致音樂節延期不能退票?摩托車不買了定金能退嗎?教培機構跑路如何追回預存費用?近日,省消委開展了第20期“月月315”律師答疑活動,其間收到許多網友提問,北京京師(成都)律師事務所主任付慶剛、北京中銀(成都)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宿曉琴為廣大網友答疑解惑。

  問題1 疫情導致音樂節延期而且舉辦時間無法確定,申請退票被拒,但自己馬上要去外地上學,也不能退嗎?

  律師答疑:可以退票。購票后消費者與主辦方形成合同關系,疫情是導致音樂節不能如期舉行的不可抗力因素;再加上在無明確延期時間的情況下,消費者赴外地求學,會導致合同目的無法實現,合同如繼續履行會對消費者不公平,因此消費者可選擇退票。

  問題2 定了一臺摩托車,但因為工作原因不想要了,定金能不能退回?

  律師答疑:首先要明確購買摩托車時是否簽訂了銷售合同。如果簽訂了銷售合同,對定金的支付和退還會有明確的約定,根據該約定處理。如果沒有簽訂銷售合同,支付定金時,如果經營者出具了收款憑證并明確載明是“定金”,定金有擔保性質,若經營者違約,定金應雙倍返還消費者;若因消費者原因違約,無權要求返還。

  問題3 教培機構跑路,如何追回預存費用呢?

  律師答疑:教培機構跑路屬于未按約定提供服務的違約情形。《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條規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三條規定:“經營者以預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務的,應當按照約定提供。未按照約定提供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履行約定或者退回預付款;并應當承擔預付款的利息、消費者必須支付的合理費用。”據此,培訓機構應當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但由于教培機構處于跑路狀態,不具備消費爭議調解的條件,建議通過司法途徑解決。

  問題4 在4S店修理事故車,保險公司已定損,但需要更換的東西卻沒有更換怎么辦?

  律師答疑:根據《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條:“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保險公司已定損,如果有未更換配件可以要求4S店進行更換;如果已向4S店支付費用,可以要求按照保險公司定損價格退還未更換的配件費用。如與經營者協商不成,可以向經營者所在地消委組織投訴。

  問題5 劇本殺會員卡充值1000元送399元,辦卡后消費卻被告知店面升級,贈送部分無法使用,合理嗎?

  律師答疑: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十六條:“經營者向消費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應當依照本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履行義務。經營者和消費者有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履行義務,但雙方的約定不得違背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營者向消費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應當恪守社會公德,誠信經營,保障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不得設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條件,不得強制交易。”經營者應當遵循誠信原則,根據合同的性質、目的和交易習慣履行告知、說明等義務。

  經營者在消費者充值時就自身應提供的服務內容已與消費者達成一致意見,應按照約定提供服務。經營者無權以任何理由擅自更改服務內容,如單方面變更,消費者有權要求經營者退還差額部分。

  問題6 網購時商家送的贈品換了2次都是壞的,商家說贈品送完了,只能等有貨了再換,可以要求退贈品差價嗎?

  律師答疑:消費者有權要求商家退還差價部分。經營者應嚴把產品質量關,贈品質量同樣應符合國家相關標準。如果贈品質量不合格,經營者應承擔退貨、更換、重作、修理、賠償損失及其他責任。

  如贈品不合格給消費者造成損失的,消費者可以向商品生產商請求賠償,也可以向商品銷售商請求賠償。如果出現嚴重后果,可直接向商家索賠,商家賠償后可以再向生產商追償。

  贈品與所購買商品或服務享有同等權益,同樣享受“三包”服務。經營者不得設置“贈品免費所以免責”等條款。消費者收到贈品時要仔細查看產品標簽、外包裝等,如果是“三無”產品,可以拒絕接受并要求商家更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