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線記者 何勤華
為切實筑牢疫情防控堅固屏障,有效阻斷疫情的擴散及傳播,保障全縣人民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經普格縣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應急指揮部研究決定,2022年10月12日0時至10月15日0時,在全縣13個鄉鎮實行全域靜態管理。
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嚴格人員流動。全縣廣大城鄉居民要嚴格遵守靜態管理規定,所有鄉鎮、村(社區)、小區實施封閉管理。靜態管理期間除核酸檢測、醫療救護、應急搶險、城鄉保供、垃圾處理、行政執法等工作人員外,其他人員一律足不出戶。居民一旦出現發熱、咳嗽等癥狀要第一時間向社區(村)報告,瞞報、漏報、遲報的,將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二、嚴格交通管控。除經批準的公務用車、防疫及應急執勤執法車輛、生活物資保障車輛可憑《疫情防控車輛通行證》上路通行外,其它所有車輛(包括公交車、出租車、私家車、摩托車、電動車等)一律禁止上路行駛,一經發現立即勸返,拒不執行疫情防控措施強行通行的,依據相關法律規定嚴肅處理。
三、嚴格督促檢查。成立巡查檢查小組,對鄉村、街道、小區、樓棟、單元和各類店鋪靜態管理措施落實情況進行24小時全覆蓋巡查檢查,嚴厲打擊靜態管理期間私自流動、私自營業、私自用車、私自出行等行為,對違反靜態管理要求的相關人員,將依法依規從嚴查處,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四、嚴格責任追究。全體城鄉居民要自覺履行疫情防控的法定義務,認真執行疫情防控的政策規定,按時參加核酸檢測,出戶核酸檢測前要正確佩戴口罩,排隊時務必保持1米以上間距,核酸檢測后第一時間返回居家,不聚集、不流動。凡拒絕接受檢驗檢疫、集中隔離或者治療,隱瞞疫區行程和密切接觸史,拒不向村(社區)報備的,嚴肅追究法律責任。凡不服從管理、不聽從勸阻,參與群體聚集性活動以及聚眾鬧事的,公安機關將依法從嚴處理。
本通告根據疫情防控形勢適時調整,未盡事宜另行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