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線記者 王若曄 遂寧觀察 葉楊順
近日,遂寧發布《遂寧市城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明確將于2023年4月1日起在遂寧城市建成區及其他適用于實行城市化管理區域內正式施行生活垃圾分類投放、收集、運輸、處理及其監督管理等活動。
《條例》將生活垃圾分為可回收物、廚余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四類,對生活垃圾處理過程中的投放、清掃、分類收集、轉運和分類處置等各環節具體操作進行了規范,并明確職能部門、垃圾產生者、管理責任人、垃圾處理運營企業等在生活垃圾管理、源頭減量、宣傳教育、監督指導等方面的責任義務。
《條例》提到,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可以采用“環保檔案”“積分兌換”等方式,對正確分類投放生活垃圾的個人給予獎勵。市、縣(市、區)政府應當將生活垃圾分類管理工作納入年度考核體系。